青海省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扩容改建设项目标段一
青海省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扩容改建设项目标段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通县城关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扩容改建设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8)3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县城关镇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按1500m3/d规模实施,修建综合池、生化反应器、附属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加氯加药间、变配电室、值班室、在线检测室等),其中,综合设备间114平方米,仪表小屋18平方米,污水过河管道约150米,新建围墙等总图工程、相关地下工程及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单位使用CA锁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5月09日09:00时至2019年05月1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29日 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29日 09: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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