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机碳TOC自动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总有机碳TOC自动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ZF200608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总有机碳TOC自动分析仪20台(岛津 TOC-4100/东丽TOC—620C)、PH计6台(隆力德PH计296)、电磁流量计14台(光华/星空)、等比例采样器2台(恒达ZSC智能水样采集器)、控制单元(数据采集器)26台、TOC供气配套系统20套等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3)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4)取得TOC、PH计、流量计、等比例采样器设备生产销售企业或国内代理商的授权。(如果是国内代理商授权的,授权代理商须具备该设备的国内代理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06年即日起至2006年5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 上午:8:30-10:30下午:14:00-17:00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 海宁市区海洲路226号 行政中心3#楼107室
标书售价: 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4)(5)详见下面的"其他事项"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5月22日上午9:00
六、投标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海宁市区海洲路226号 行政中心3#楼107室
七、开标时间: 2006年5月22日上午9:00
开标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海宁市区海洲路226号 行政中心3#楼102室开标室(二)
八、投标保证金: 40000元(人民币)
九、其它事项: (4)提供取得所投TOC、PH计、流量计、等比例采样器设备生产销售企业或国内代理商的授权书。(如果是国内代理商授权的,授权代理商须具备该设备的国内代理资格的复印件)(5)单位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因采购文件有电子文档附件,供应商前来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档。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机构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区海洲路226号 行政中心3#楼路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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