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四部硫磺回收装置氨气脱硫剂及氨气精脱硫剂招标公告
生产四部硫磺回收装置氨气脱硫剂及氨气精脱硫剂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生产四部硫磺回收装置氨气脱硫剂及氨气精脱硫剂
买卖合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P-DX-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生产四部硫磺回收装置氨气脱硫剂及氨气精脱硫剂买卖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生产四部硫磺回收装置氨气脱硫剂及氨气精脱硫剂买卖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氨气脱硫剂主要用于150t/h加氢型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氨精制系统,脱除气氨中的H2S,保证精制后气氨中H2S含量低于5ppm,同时还可以脱除有机硫等有害物质,保证液氨产品的质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M3)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氨气脱硫剂 | 47.8 | 按招标人需求供货 | 广西石化公司指定地方 | 满足装填体积 |
2 | 氨气精脱硫剂 | 33.8 |
备注:本表中的数量为装填体积,按实际装填重量(吨)进行报价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支付方式:货到买方现场验收合格60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到货总价款发票后,买方向卖方现汇或票据支付货款总额的90%,10%货款留作质保金,待合同量执行完成,使用装置出具合格使用报告书后,支付10%质保金。首次在广西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货到买方现场验收合格60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到货总价款发票后,买方向卖方现汇或票据支付货款总额的70%,30%货款留作质保金,待合同量执行完成,使用装置出具合格使用报告书后,支付30%质保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在2013年至2018年至少有3套同类装置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若在同类装置发生过因脱硫剂原因而导致的液氨产品质量问题,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3)HSE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至2018年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格式自拟(需提供承诺函)。
(4)财务和信誉要求:2016年至2018年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规记录、无违规事项(需提供信誉证明及审计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置费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填写完整的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如所报名项目划分标段,请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处添加所报名标段编号。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在网上解锁,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9-P-DX-012项目标书款”
③电汇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帐 号:1001 2605 290 ********
行 号:********6050
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银行帐号:1001 2605 290 ********
汇款附言:19-P-DX-012项目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5月29日9时00分,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线上)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1-2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截至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万伍仟叁佰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爽(********637) dg_zhengshuang@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5月
特别注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格式:
线上报名后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电子招标平台)及电汇凭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提请注意:
此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网站注册咨询电话:********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时间咨询。
第五章供货要求一、项目概况氨气脱硫剂主要用于150t/h加氢型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氨精制系统,脱除气氨中的H2S,保证精制后气氨中H2S含量低于5ppm,同时还可以脱除有机硫等有害物质,保证液氨产品的质量。
二、材料需求一览表氨气脱硫剂主要用于150t/h加氢型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氨精制系统,脱除气氨中的H2S,保证精制后气氨中H2S含量低于1ppm,同时还可以脱除有机硫等有害物质,保证液氨产品的质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M3)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氨气脱硫剂 | 47.8 | 按招标人需求供货 | 广西石化公司指定地方 | 满足装填体积 |
2 | 氨气精脱硫剂 | 33.8 |
备注:本表中的数量为装填体积,按实际装填重量(吨)进行报价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支付方式:货到买方现场验收合格60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到货总价款发票后,买方向卖方现汇或票据支付货款总额的90%,10%货款留作质保金,待合同量执行完成,使用装置出具合格使用报告书后,支付10%质保金。首次在广西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货到买方现场验收合格60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到货总价款发票后,买方向卖方现汇或票据支付货款总额的70%,30%货款留作质保金,待合同量执行完成,使用装置出具合格使用报告书后,支付30%质保金。
三、质量标准脱硫剂使用寿命不小于3年;
液氨量按1830.56kg/h计算。氨气产品中硫化氢含量:
粗脱硫罐入口氨气中H2S含量≤1000ppm,经过精制后出口H2S含量要求低于5 ppm(wt)精脱硫罐入口氨气中H2S含量≤1000ppm,经过精制后出口H2S含量要求低于1 ppm(wt);四、相关服务要求投标人承诺对其提供的脱硫剂的质量和装置性能负完全责任,装置性能保证基于投标人所提供的脱硫剂。投标文件中必须满足以上技术参数的所有内容和要求,并达到产品技术指标所规定的保证值以及运转周期的要求。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人日的催化剂装填等开工指导和技术服务。
招标人不采购催化剂的装填裕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提供的催化剂装填量能够满足装置的使用和装填要求。
在装置开工后三个月内进行72小时性能考核,投标人应安排不少于两人组成的技术专家小组到现场提供3天免费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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