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寿乐路及武当路两侧风貌改造(美丽城镇)工程
乐都区寿乐路及武当路两侧风貌改造(美丽城镇)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寿乐路及武当路两侧风貌改造(美丽城镇)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8】71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寿乐镇
(2)招标内容:本项目整治沿寿乐路、武当路两侧的建筑共计121栋,涉及村民住宅楼、公共建筑等,其中:外墙整治总面积12155.05平方米,更换窗户3089.99平方米,更换外门1069.95平方米,整治台阶1074.81平方米,更换门头招牌520.14平方米,整治围墙3174.0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5月09日09:00时至2019年05月15日18: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30日 13: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30日 13:30,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区)2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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