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里铺镇政府东办公楼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改建)招标公告
二十里铺镇政府东办公楼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改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十里铺镇政府东办公楼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改建)已由城北区财政局以城北2019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北区二十里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二十里铺镇
(2)招标内容:二十里铺镇政府东办公楼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改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二十里铺镇政府东办公楼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改建)
发包内容:二十里铺镇政府东办公楼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改建)
计划工期:92天
合同估算价:241.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近三年未处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等问题被国家或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5月09日09:00时至2019年05月15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29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29日09: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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