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征集公告
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征集公告
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FZGXT-0002
三、项目需求
(一)采购范围:大米、面条、花生油(菜籽油)、生鲜、熟食、干菜、调料、水果、奶制品、面食糕点等基本副食品。
(二)供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三)服务期限:1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声明无政府或军队采购等不良记录,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安全事故,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未分包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由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并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品类,并具备开户许可证;
(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供应的所有食材新鲜安全,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各项国家法规标准;
(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七)因实际需要,供应商须具备当日配送(冷链)副食品至福州市(五区八县)任一地点的运输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13日。
(二)申请资料接受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三)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39号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08:00—11:30和15:00—17: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00)。
(二)发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39号
(三)发放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至第六条所需材料。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方缴纳2万元谈判保证金;
(二)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时提供转账凭证单)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27日14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23号(福州物资采购办事处),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fjggfw.gov.cn)及福州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先生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186*****712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39号
邮政编码: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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