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招标公告

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招标公告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精神,根据《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17〕27号)、《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浙体经〔2014〕27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入库方向

(一)竞赛表演类。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19)》的赛事活动;在浙江举办的具有浙江自主知识产权的商业体育赛事活动;在浙江注册,社会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体育服务综合体的打造;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全民健身中心的市场开发;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创新;利用闲置设施改扩建体育健身经营场所;以品牌影响为基础的健身连锁服务;有特色的体育培训和中介服务等。

(三)运动休闲类。体育元素鲜明的运动休闲综合体打造;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运动经营项目的打造;以运动休闲项目为核心内容和产品的景区打造;运动休闲项目与4A及以上景区的融合;运动休闲精品项目的开发等。

(四)产业创新类。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体育传媒、体育动漫、体育影视、电子竞技、智能体育、体育康复等体育新业态研发;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交易平台建设等。

(五)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类。在浙江注册且全赛季主场设在浙江,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足球项目放宽至次级联赛)并取得一定成绩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

(六)产业基地类。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区域、单位或项目;获评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的区域;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或列入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培育名单的乡镇(街道)。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竞赛表演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 赛事活动项目:

1.赛事活动必须在浙江境内举办;2.赛事活动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通过申、承办方式取得;3.赛事活动在2018年内或2019年5月底前举办;4.赛事活动必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高媒体曝光率;5.赛事活动综合效益显著,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6.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7.年度单个赛事活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优先支持由企业主办或承办,在省级以上电视媒体或主流网络平台直播的赛事项目。

★职业俱乐部项目:

1.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清晰、运营规范;2.已参加2018或2018-2019赛季赛事且继续参加2019或2019-2020赛季赛事;3.俱乐部赛季主场须设在浙江境内(赛会制赛事除外);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俱乐部2018年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在2019年5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3.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运动休闲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在2019年5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体育特征明显,与体育产业关联度较高;3.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4.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5.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6.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四)产业创新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在2019年5月底前已完成;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能填补我省体育产业相关领域空白;3.项目市场前景好,对提升我省体育产业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他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五)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类项目的基本条件: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参加2018或2018-2019赛季赛事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产业基地类项目的基本条件:2019年1月1日之后发文认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含培育单位)。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于2018年底前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已纳入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二)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和产业基地类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受该条款要求的限制。

(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四、产业发展资金不予支持的项目(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二)项目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的;

(三)项目单位以前年度获得过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资助,但项目尚未通过完工验收的;

(四)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五)当年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以前年度已获得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度较高的。

五、申报材料要求

★重点入库方向前四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含法定代表人承诺),表格电子版可从浙江省体育局官网(http://www.zjsports.gov.cn)下载,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四)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如果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五)项目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和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类别项目单位,须提供2017和2018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截至2019年5月底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八)《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附件2)

★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类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资金申报表》(附件3);

(二)俱乐部2018或2018-2019赛季参赛总结;

(三)俱乐部2018或2018-2019赛季成绩证明。

★产业基地类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体育产业基地类资金申报表》(附件4);

(二)项目单位体育产业发展情况;

(三)基地认定文件。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正文首页制作材料目录,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前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的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体育产业职能科室,市属单位(含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市级体育协会、注册地在本市且主要负责人是省队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体育产业职能处室;省属单位(含省属企事业单位、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省级体育协会、注册地在杭州市且主要负责人是省队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单位)的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筛选。

(二)县级审查。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把关,并于6月10日前将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材料汇总后报所在市体育局体育产业职能处室。

(三)市级初选。各市体育局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于6月25日前将通过初选的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填报《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汇总表》(附件5),连同入选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文件名为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须与汇总表一致)报送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四)省级评审。省体育局对各市体育局申报的项目和经筛选的省属单位项目材料进行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入库。

(五)长期跟踪。对入库项目,将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和浙江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入库项目支持政策

对入选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将根据其示范性、创新性、稀缺性、影响力等,确定为引领性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一般支持项目三类。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额度,综合考虑确定入库各类项目的资金奖励额度。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和产业基地类项目奖励额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件6)。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市体育局、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申报指导,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报的项目真实有效、资料完整。各地体育产业项目入围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情况,将作为分配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因素之一,年度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直接从当年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中选择。同时,各市体育局也要建立本市的体育产业项目库,更好地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二)严格限数申报。2019年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除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19)》的赛事活动、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和产业基地类项目三类不占用申报指标、可据实申报外,其他项目均实行按省本级、省辖市限数申报。综合考虑产业规模、产业成果、重大产业活动、工作质量及绩效、省级重点工作因素、上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及项目质量情况,省本级和各市申报数量为:省本级不超过15项,杭州不超过22项,宁波、金华不超过20项,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台州不超过15项,舟山、丽水不超过12项。拥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运动休闲示范区)、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的市可按基地(示范区)数量增加相应申报数量(2019年度杭州可增报2项、宁波可增报2项、温州可增报4项、湖州可增报3项、嘉兴可增报1项、绍兴可增报1项、金华可增报3项、衢州可增报1项、台州可增报1项)。各市限数申报项目中,上一年度项目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0%,下辖县(市、区)[指财政独立核算的县(市、区)]项目所占数量不得低于40%,民办体育产业项目不得低于60%。

(三)把握年度重点。2019年度项目库入库对象为2016年-2019年5月底实施完成的项目(竞赛表演类项目另有规定)。各地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向认定期内的浙江省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浙江省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和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所在单位倾斜。

(四)强化资金监管。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三年滚存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预算拨款。各地安排项目资金时,应充分考虑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额度和项目重要性,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除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和产业基地类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2)。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要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情况,确保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单位当年及后5年项目申报资格,并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浙体经2014〕272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倍扣减项目所属地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控制数。

附件:1.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2.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材料审查表

3.2019年度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资金申报表

4.2019年度体育产业基地类资金申报表

5.2019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汇总表

6.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和产业基地类项目奖励标准

浙江省体育局

2019年4月29日

省体育局项目申报联系人:

体育经济处 庄舒敏 ****-********

各市体育局项目申报联系人:

杭州市体育局 杨分余 ****-********

宁波市体育局 胡中月 ****-********

温州市体育局 苏为炜 ****-********

湖州市体育局 张静华 ****-*******

嘉兴市体育局 赵 健 ****-********

绍兴市体育局 倪小龙 ****-********

金华市体育局 刘 啸 ****-********

衢州市体育局 柴荣森 ****-*******

舟山市体育局 陈展之 ****-*******

台州市体育局 方 圆 ****-********

丽水市体育局 陈国龙 ****-*******


标签: 产业发展 体育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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