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已批准建设,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钢管二标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钢管二标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M
****************013 招标编号:GXTC-A-
*******1.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
1.4项目简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集中供热的热源近期以裕中电厂热源为主,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距离港区约24公里,补充热源以污水源热泵、燃气锅炉房、分布式能源等多种热源形式。本项目主要包括实验区内的二次网、换热站、部分一次支网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暂定为6个月,待合作期满后根据招标人的相关供应商考核办法考核决定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每次续签为6个月,合作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的二次网、换热站、部分一次支网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的钢管(包括无缝钢管、镀锌钢管和焊接钢管)。
供货区域范围:实验区除京港澳高速以东,金陵大道以南,梁州大道以西,商登高速以北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钢管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3.2制造商具有钢制无缝管件或钢制有缝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提供复印件;
3.3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01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热力钢管项目供货业绩三个及以上;
3.4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备查或其他证明材料)。
3.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合同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同时携带,代理(经销)商投标的还需携带无缝钢管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可不提供焊接钢管及镀锌钢管制造商的授权书),以备评标委员会进行查验。
四、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4日(北京时间)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投标人资格及商务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形式:公司基本账户电汇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账号:7723 0188 0001 68946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开户行号:3034 9100 0239
5.2 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内容及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6.3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9号海特大厦5楼507室。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东方港汇中心写字楼40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万众大厦11楼国信招标
联系人:张先生 翟女士联系电话:
****-********邮箱:guoxinzhaobiao666@163.com
九、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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