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告
弱电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告
清江路草堂铭城项目弱电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清江路草堂铭城项目己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投资备【********042001】00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汇厦住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项目业主成都汇厦住房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成都中房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09】18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中房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清江路草堂铭城项目弱电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
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街办清江东路与草堂北路交汇处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弱电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所供弱电设备须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登记批准书及相应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还须具有拟代理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商授权书;近三年来已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不少于2个,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省内业绩。
3.2 同一品牌仅接受一次报名,且在投标过程中该品牌不得更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且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款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 月 22 日至2010年 1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2楼(八宝街111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4.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3 所供弱电设备所具有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登记批准书及相应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4 近三年来已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至少2份供货合同,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省内业绩(原件及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5 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还须提供拟代理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商授权书(原件及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汇厦住房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中房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黉门街34号 1
联 系 人: 马女士 1
电 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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