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青少年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上杭县水上运动中心)跳水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龙岩市青少年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上杭县水上运动中心)跳水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乙方:厦门涵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ZJ[GK]*******-1的龙岩市青少年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上杭县水上运动中心)跳水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其他体育设备其他体育设备1国内**************韩威、涵宇等品牌详见分项报价表规格型号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贰拾肆万伍仟壹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水上运动中心项目现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包括水力自动曝气精滤系统、多层复合滤料、常压燃气锅炉、泳池垫层、循环泵兼反冲洗泵、除湿设备控制系统、安全气垫、泳池除湿机组、风道系统、循环管道及辅材、泳池水下吸尘器、 泳池水下吸尘器、泳池中压紫外线消毒系统、泳池中压外线消毒系统、淋浴热水系统、采暖用风机盘管系统、一体化运动员放松水疗池、泳道线等货物,详细配置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初次验收:主设备(跳水池水处理、恒温设备、安全垫层、除湿等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与乙方双方对主设备进行清点验收。(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连续正常工作15天后,由甲方组织乙方、技术监督、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共同验收。(3)材质验收:各系统设备货到甲方现场以后,甲方会同代建单位对各系统设备进行检验,如果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投标内容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5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作为预付金,并由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
250主设备(跳水池水处理、恒温设备、安全垫层、除湿等设备)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
330全部设备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5合同价款的5%待质保期满确认设备正常运行且无质量问题后予以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9、合同有效期

9.1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甲方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 9.2质量保证期期限:乙方对其供货的货物质量负责并实行三包。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终身维护。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除外的货物如有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证用户设备及时正常运行。如果由于甲方方面操作不当而导致的设备运行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并按成本价收取零配件费用及安装费用。 9.3故障响应时间:免费质量保证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设备若发生问题,并保证接到通知后,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提供免费包修及包换服务,在保证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将负责更换。乙方还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如果维修时标间超过24小时的,中标方需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4乙方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生产并为正规销售渠道销售,甲方除享有乙方自身提供的售后维保条件外同时享有原厂的售后服务条款权利。 9.5乙方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6免费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供良好的终身售后服务,对维修仅收取成本费。 9.7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逾期24小时内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每逾期超过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天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上述费用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因延迟交货而影响合同进度,乙方须每一日按迟交货物总价的万分之五赔偿给甲方(赔偿金从合同款中扣除)。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迟交货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三十天(不包括不可抗力条款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5%支付违约金。 10.2甲方如未能按期支付合同预付款,则乙方的交货期将根据实际收到日期顺延,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超过合同约定的三十天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预期利益损失的赔偿金。 10.3应甲方要求货到工地而甲方如未能按期支付货到工地款,则乙方安装期将根据实际收到日期顺延。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超过合同约定的三十天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设备收回,并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预期利益损失的赔偿金。 10.4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不具备使用条件或泳池不运行时,则甲方应在安装完成10日内支付第三期款项,并办理交接手续,待具备条件时再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如未能按期支付第三期款项,则乙方可暂停保修期内保修工作至收妥第三期款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并且在暂停保修期间所发生的故障或问题而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5甲方如未能按期支付余款,则乙方可暂停保修期内保修工作至收妥余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并且在暂停保修期间所发生的故障或问题而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6乙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如乙方提交的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多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结算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发货前3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备订货,并及时支付预付货款和及时支付货到款及工程余款。(2)设备及配件进场,甲方应当日签收并提供场所和负责保管。如甲方要求发货但未能提供场所及保管,乙方可将设备及配件另行存放保管。所发生的费用(保管费、二次运输费等)由甲方签证。(3)应甲方要求发货,但乙方设备货到工地后2周内如甲方未能支付该次货款,则乙方可将该批设备运出工地另行支配,再发货时甲方需对二次运输费签证。(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及提供和确保调试期间用水、用电,在符合安装条件的情况下作出安装指令并经双方确认签署“安装确认单”,并负责在现场做好协调工作,负责总包单位有关配合费等事宜,配合乙方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5)池体调试完毕,甲方应及时组织物业部门进行移交和对成品的保护。(6)未经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泳池(以双方签字的“验收交接单”为准),甲方不能将已调试完毕的泳池擅自交付使用及对外开放,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14.2乙方责任:(1)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设备订货日起3个月内,负责按照本合同的设备清单,按时进场并按时进行安装调试。设备进场时间由甲方书面通知。(2)乙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3)乙方负责本合同的设备的指导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向甲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4)乙方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合理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和文明施工。(6)验收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设备相关资料。(7)乙方应结合设备、相关配件及材料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相关配件及材料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设备、相关配件及材料的良好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上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乙方:厦门涵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上杭县县体育中心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61号602室之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克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克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39*****01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禾祥西支行
账号:账号:4100 0225 19200 014425


签订地点:上杭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跳水 运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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