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七标段圩丰镇周庄片区)的公告

关于灌云县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七标段圩丰镇周庄片区)的公告


灌云县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七标段圩丰镇周庄片区) 招标公告

灌云县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经灌云县农业农村局、灌云县财政局的灌农开[2019]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灌云县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位于灌云县圩丰镇周庄片区境内,项目计划于2019年5月25日开工,2019年6月23日竣工,工程建设总工期 30 天。

本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灌云县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七标段圩丰镇周庄片区)

工程量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工程编号

备注

1

排灌站

1-1

周庄泵站

350ZLB-125

1

JY2018-1-001

改建

2

渠道

2-1

梯形渠Ⅱ

b1=1.6m b2=0.7m h=0.6m

km

0.8997

JY2018-6-001

新建

3

生产桥

3-1

小沟桥

L=1×4m,B4.5m

1

JY2018-2-001

新建

3-2

梯形渠渠桥

L=1×2.5m,B=4.5m

5

JY2018-2-002~006

新建

4

放水口

4-1

放水口Ⅰ

Φ50cm×4m(梯形)

4

JY2018-8-001~004

新建

4-2

放水口Ⅲ

Φ30cm×2m(梯形)

12

JY2018-8-005~016

新建

5

道路工程

5-1

砼 路

B=3.0m,H=18cm

km

0.250

JY2018-7-001~003

新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类证);

(4)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承诺;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得参加商务标评审;

(10)提供投标保证金底单或者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免交保证金证明原件。

3、其他要求

(1)开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并在开标记录表中亲自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原件(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

(2)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

(3)开标过程中的异议须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

(4)投标人在投标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禁止一人身兼多职)等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全部进驻现场,上述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项目总监请假,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如未请假连续5天不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投标时核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建设单位批准,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将实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工程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承包方前期投入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对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工程量、工程款进行鉴定,前期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后期承包方施工,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所有工程量、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进行结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类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原件(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1)本工程的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到十标段的顺序进行。同一个投标单位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个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那么在后面的标段中此项目经理不能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同一个投标单位不同项目负责人可以分别中不同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2110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室)

5.2 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证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开标现场签到,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考虑到投标人可能较多,相对拥挤;以及避免天气、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迟到。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联系 人:许工

电  话:****-********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一、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1)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评分方法如下: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2001.png">

T为每个标段最高限价(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A为下浮系数,取1.0%、2.0%、3.0%三者选一,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认;有效标n>10时,****************3002.png">为剔除投标人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有效标10≥n>5时,****************8003.png">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有效标n≤5时,无需剔除。)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周庄 土地治理 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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