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玻璃隔热贴膜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玻璃隔热贴膜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玻璃隔热贴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6】3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玻璃隔热贴膜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

规 模:本次玻璃贴膜的工程量约为3141平方米。

隔热膜参数范围如下:

参数

数值

可见光透射比

≥22%

可见光反射比

≤38%

太阳能总透射比

≤38%

遮蔽系数

≤0.45

紫外线透射比

≤1%

厚度

≥2mil

招标控制价:646790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整个大玻璃顶盖(一个顶面、三个侧面)外贴隔热膜铺贴,其中大玻璃顶面面积约为1780平方米,侧面面积约为1361平方米(见附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和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5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帐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保险保单收费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10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下同):2019年5 月29 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楼935室

联 系 人:周丙海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隔热 玻璃 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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