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班玛县玛可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招标公告
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班玛县玛可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班玛县玛可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财政厅、班玛县人民政府以青财农字【2018】1267号、班政【2019】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班玛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玛可河国家湿地公园
(2)招标内容:1、湿地保护与恢复。在湿地重建区、保育区、科普宣传区、管理服务区和合理利用区进行,面积664.1亩,其中:覆土种草198.1亩、免耕种草316.9亩、造林86.6亩、湿地公园县城范围内生态修复62.4亩,拉设网围栏11200m。2、科普宣教建设。在科普宣教区建设湿地宣传长廊200平方米,在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建设湿地宣传橱窗5处。3、生态停车场。在管理服务区建设生态停车场1409平方米、绿化带0.05h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班玛县玛可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1、湿地保护与恢复。在湿地重建区、保育区、科普宣传区、管理服务区和合理利用区进行,面积664.1亩,其中:覆土种草198.1亩、免耕种草316.9亩、造林86.6亩、湿地公园县城范围内生态修复62.4亩,拉设网围栏11200m。2、科普宣教建设。在科普宣教区建设湿地宣传长廊200平方米,在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建设湿地宣传橱窗5处。3、生态停车场。在管理服务区建设生态停车场1409平方米、绿化带0.05hm2
计划工期:60天((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合同估算价:273.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苗木、网围栏)的营业执照,具有苗木的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具有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网围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5月10日09:00时至2019年05月16日18: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31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31日09:00,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楼3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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