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项 目 编 号06203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莆田市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实行公开选择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的莆田油厂处,占地面积约70亩,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3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000吨,其中一期600吨/日。
二、代理内容:
代理投融资策划全过程工作。
三、代理费用:人民币33万
四、对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资质条件: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只有一种资格证书的,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2、具有代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代理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具有代理投融资项目的业绩(以代理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
五、选择办法
资格审查小组对工程咨询、代理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入围的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随后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并当场签订协议书。
六、报名:代理机构于2006年5月12日8:30-9:30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综合信息部)递交相关材料(含投标书、授权委托书),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同时提交保证金10000元(未抽中单位当场退还押金,抽中单位作为履约保证金)。
联系单位:莆田市大湖垃圾处理场管理处
联系人:黄志苗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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