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涝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防洪治涝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计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昌县境内。
2.2投资规模:投资约1900万元。
2.3计划工期:约12个月。
2.4标段划分:设计、 施工和施工监理各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1)施工标:共划分1个标段,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整治河岸、加固堤防等(详见招标文件);(2)设计标:本次所实施项目的设计;(3)施工监理标:本次所招施工项目的监理。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③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则必须参加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江西省临时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上最新公布的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设计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拟派本工程的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施工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22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www.jxsl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到指定的账户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概不退还。
4.2 设计标、监理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施工标每套售价 2800 元/标;设计标、监理标每套售价 3000 元/标,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南昌县象湖联圩管理站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剑鸿
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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