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2招标公告

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2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9,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954,84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H****************文件: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H888888B98A003016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

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

工程(B包)

招标编号:HBJY-201905-02

招 标 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湖北君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年5月


目 录

********161409.html">第一章 招标公告... 5...................5

********161409.html">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18

********161409.html">第三章 评标办法... 39...................45

********161409.html">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9................55

********161409.html">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1..................76

********161409.html">第六章 图纸...73....................78

********161409.html">第七章 技术规范... 75.................. 80

********161409.html">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7................. 82

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另册,投标人自备)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Y-201905-02

1.招标条件

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经黄冈市公路管理局以黄路字[2018]132号文件批复下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湖北君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团风县境内

建设规模

A包:但店大桥(桥梁编码:G********1L0380)基本情况:老桥位于团风县318国道沪聂线,桩号K788+871。老桥为8×20m 板桥,桥长166m,桥宽12m。2017年10月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检测评定为4类桥。主要病害:河床冲刷严重,3#~6#桥墩桩基均不同程度受到冲刷;空心板底开裂;伸缩缝堵塞,止水带破损,支座脱空严重;桥面铺装较薄,桥面严重破损;两侧护栏破损、露筋严重。改造方案:对3#~6#桥墩桩基外露部分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对河床抛石防冲刷;对板底裂缝进行封闭处理;对墩柱、帽露筋处进行修补;拆除原桥伸缩缝改为梳形钢板伸缩缝;拆除原桥人行道及栏杆,改为防撞墙;更换全桥支座;桥面凿除原现浇层及铺装层重新铺筑。桥长166m,桥宽12m。

B包:1.碓舀桥(桥梁编码: S********1L0300)基本情况:老桥位于团风县省道矮团线。桩号K124+801。老桥为1×6.5m拱桥,桥长19.5m,桥宽16.6m。2015年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评定为3类桥。主要病害:主拱圈拱底灰缝松散脱落,砌块风化、松散,侧墙砌体松散,无勾缝;桥面混凝土磨光严重,集料外露,出现横向裂缝;仅有简易护栏。改造方案:上构采用2×4.4m预制板,下构采用薄壁墩、台,扩大基础。桥长19.5m,桥宽28m。

2.拱背桥(桥梁编码:S********1L0200)基本情况:老桥位于团风县省道矮团线,桩号K94+900。现状桥梁为1×6m拱桥,桥长12m,桥宽16m。2017年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评定为4类危桥。主要病害:主拱圈拱底灰缝松散脱落,砌块风化、松散,侧墙砌体松散,无勾缝。;桥面混凝土磨光严重,集料外露,出现横向裂缝。改造方案:采用工字梁钢支撑+波纹钢板拱加固主体结构,对基础进行加固处治,增加侧墙以加宽桥面,翻新桥面铺装等加固加强措施。

3.河铺桥(桥梁编码:S********1L0210)基本情况:老桥位于团风县省道矮团线,桩号K117+075。老桥为1×10.0m拱桥,桥长15.2m,桥面全宽8m。2017年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评定为4类危桥。主要病害:钢筋混凝土板底板破损、开裂渗水;桥面混凝土磨光严重,集料外露,出现横向裂缝,未设防撞护栏。改造方案:采用工字梁钢支撑+波纹钢板拱加固主体结构,对基础进行加固处治,增加侧墙以加宽桥面,增加防撞护栏,翻新桥面铺装等加固加强措施。

4.石拱桥(桥梁编码:S********1L0230)基本情况:老桥位于团风县省道矮团线,桩号K111+464。老桥为1×5.0m拱桥,桥长18.0m,桥宽7.5m。2017年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评定为4类危桥。主要病害:主拱圈拱底灰缝松散脱落,砌块风化、松散,侧墙砌体松散,无勾缝;桥面混凝土磨光严重,集料外露,出现横向裂缝,未设防撞护栏。改造方案:采用工字梁钢支撑+波纹钢板拱加固主体结构,对基础进行加固处治,增加侧墙以加宽桥面,增加防撞护栏,翻新桥面铺装等加固加强措施。

5.祖司厂桥(桥梁编码: S********1L0210)基本情况:老桥位于团风县省道矮团线,桩号K95+677。老桥为1×5.0m拱拱,桥长22.0m,桥宽8.2m。2017年经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评定为4类危桥。主要病害:主拱圈拱底灰缝松散脱落,砌块风化、松散,侧墙砌体松散,无勾缝;基础存在一定程度掏空;桥面混凝土磨光严重,集料外露,出现横向裂缝,未设防撞护栏。改造方案:采用工字梁钢支撑+波纹钢板拱加固主体结构,对基础进行加固处治,增加侧墙以加宽桥面,增加防撞护栏,翻新桥面铺装等加固加强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包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包段,

A 包最高限价为*******元(但店大桥)

B包最高限价为*******元(分别为:碓舀桥*******元、拱背桥698126元、河铺桥665101元、石拱桥622279元、祖司厂桥627941元)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A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1-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养护二类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完成1个300万(含300万)以上相关桥梁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从2014年5月30日起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务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参入围标、串标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执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1、证明材料: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养老保险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证书)的原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 要 求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1

桥梁工程师

1

测量工程师

1

桥梁检测工程师

1

财务负责人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路桥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证明材料: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证书(C类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试验设备最低要求)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挖掘机(1.m3)

2

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有电子计量系统和数控功能)

1

砼运输罐车

2

砼输送泵

1

发电机组(120kw)

1

起重机

2

万能材料试验机

1

压力试验机(数控)

1

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

1

测量仪器(含全站仪)

1

发电机组

1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1-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2015、2016、2017三年财务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有一个桥梁加固维修工程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从2014年5月30日起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务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参入围标、串标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执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1、证明材料: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养老保险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证书)的原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要 求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1

桥梁工程师

1

测量工程师

1

桥梁检测工程师

1

财务负责人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路桥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证明材料: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证书(C类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试验设备最低要求)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挖掘机(1.m3)

2

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有电子计量系统和数控功能)

1

砼运输罐车

2

砼输送泵

1

发电机组(120kw)

1

起重机

2

万能材料试验机

1

压力试验机(数控)

1

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

1

测量仪器(含全站仪)

1

发电机组

1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网上操作指南,注册后带相关资料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即可领取密钥。

4.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领取密匙并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4.3.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8:00至9:0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包: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 .00元);B包: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A包”,账号为:************************;“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B包”,账号为:************************;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行号: ********0017;开户行为: 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联系电话:****-*******

6.2.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6.3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

6.4本工程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6.5付款方式:施工期内按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并签证计量的80%支付进度款,第二年付10%,质保期满支付完成。

6.6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团风县团风大道35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话:139*****874

代理机构:湖北君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政法路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监管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

日 期:2019年5月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2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接受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3.1.1

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材料

3.2.4

安全生产费

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定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2、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计入施工安全生产费用,该项费用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3、投标人应按规定金额填报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费的计量支付按业主及监理下发的相关办法实施。

3.2.7

最高投标限价

本包最高限价为*******元(分别为:碓舀桥*******元、拱背桥698126元、河铺桥665101元、石拱桥622279元、祖司厂桥627941元)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款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

3.2.8.1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均包含在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8.2投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行调查解决用水,用于此项费用均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应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8.3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费率,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所得的收费基准价格即为合同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含在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3.2.8.4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以招投标交易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上述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4.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包: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B包”,账号为:************************;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行号:********0017;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联系电话:****-*******

2、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的规定执行。

3.5 .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_5_年,即交工验收时间于2014年5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第3.7.3项修改为: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而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正2副,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U盘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与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统一密封在第二信封外层封套中。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提倡双面印刷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将在第一信封开标时现场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地点:(将在第一信封开标时现场通知)。

5. 5

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在第二信封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团风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不足3名时只取相应数量)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由招标人选择银行保函、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支票等支付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

9.5

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10.3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10.3 招标人的定标原则: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包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1.3.2 本包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包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主要人员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招标公告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不适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包段的监理人;

(4)为本包段的代建人;

(5)为本包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包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包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包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

(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2)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3)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

(15)与本包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16)与本包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地形、水文、地质、气象、交通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2 招标文件第1.12.1项规定的重大偏差以外的其他偏差均为细微偏差,如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等情形。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澄清通知发出后。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修改通知发出后,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投标人的异议与招标人的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完成,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和招标人的答复也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管理机构;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人员、财务、信誉及其它资格审查资料;

(7)承诺函;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第一信封第(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若出现中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中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4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本项目招标的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7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设置或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中或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8其他报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放弃中标;

(5)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6)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6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3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3.5.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第一中标候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若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与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指亲笔签名),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招标人还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开标会。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进行点名,投标人代表未参加第一信封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代表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信封的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进行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招标人核查投标人代表是否出席开标会;

(4)由监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

(5)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次序开标,即“先到的后开,后到的先开”;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及其他内容,唱标人唱标,并记录在案

(8)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代表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

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进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当众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4)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5)读取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内容;

(6)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投标人名称、包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唱标人唱标,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5 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在第二信封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的公示及异议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评标公示在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tfzb.net)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的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也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5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将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写明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7.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2.3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

(1)经查实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或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自主选择支付形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上述要求。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签约合同价为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

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5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根据本章第7.2.3项规定,中标无效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4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行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下载,并将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之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得分高的优先;评标价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参加开标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1项规定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1.1

(2)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关联单位投标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要求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1.2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报价

①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每座桥分别报价再汇总)

② 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③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④ 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得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② 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项目完成期限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其他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 款第(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2)

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主要人员、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主要机械、试验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21分

项目管理机构:9分

评标价:50分

业绩:15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分

其他: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21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满分3分)

a、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较完整,得1.8~2.4分;

b、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得2.4~3分。

工程进度及资金计划与保证措施(满分4分)

a、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得2.4~3.2分;

b、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得3.2~4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满分4分)

a、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合理完善,得2.4~3.2分;

b、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完善,得3.2~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4分)

a、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完善,得2.4~3.2分;

b、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得3.2~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3分)

a、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完善,得1.8~2.4分;

b、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得2.4~3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2分)

a、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完善,得1.2~1.6分;

b、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得1.6~2分。

资源配备计划

(满分1分)

a、资源配备计划较合理完善,得0.6~0.8分;

b、资源配备计划合理完善,得0.8~1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9分)

项目经理(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基本3分。

项目总工(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基本3分。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基本3分。

2.2.4(3)

评标价(50分)

5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1.0;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0.8。

2.2.4(4)

业绩(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后有一个桥梁采用波纹管加固维修工程业绩加5分;最多加1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2.4(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分)

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需提供原件)

2.2.4(6)

其他因素(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若该包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若该包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1(1)项及第2.1.1(2)项的标准对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2(1)项及第2.1.2(2)项的标准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计算出得分E;

(6)不利物质条件)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F。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F。

3.2.4投标人各评分因素的最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4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3.5 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招 标 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团风县团风大道35号

2

1.1.2.6

监 理 人:监理人名称将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

3

1.1.4.5

缺陷责任期:本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2年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变更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的权限在发包人制定的监理实施细则中约定。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书14天之前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测设完成后7天内

9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

10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不适用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不适用

13

15.5.2

此项不适用

14

16.1

本工程施工期内不调价

15

17.2.1

开工预付款:不适用

16

17.2.1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不适用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5份

18

17.3.3(1)

付款方式:施工期内按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并签证计量的80%支付进度款,第二年付10%,质保期满支付完成。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无

20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

21

17.4.1

质量保证金限额:10%合同价格。

22

17.5.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

23

17.6.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1份

24

18.2

竣工资料的份数:5份

25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26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27

19.7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28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4‰

29

2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2.4‰

30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团风县仲裁委员会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和补充。如果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优先。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8)图纸(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规范、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

(12)其他合同文件。

1.6.3 图纸的修改

本项细化为: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此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4)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3 分包(不允许)

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范围:施工期间连续降雨、降雪、高温等不利于施工的天气情况及洪水袭击等不利条件。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9.1.3项补充:

如果承包人或其雇员也对上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有部分责任时,承包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11. 开工和竣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发生洪水、雷电、干旱、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冻灾、冰雹以及不利的降水等气候条件,但承包人从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中能合理预见或能合理采取防范措施的气候条件除外。

上述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

(1). 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

(2). 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1)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一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3)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

12. 暂停施工

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无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人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承包人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供监理人批准。

(2) 承包人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3)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4) 所有施工操作工艺均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监理人的指令。

14.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4.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4.2 现场材料试验

14.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4.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4.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4.4试验和检验费用

(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

(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4.5 试验室

承包人试验室所有仪器须由计量部门标定,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并确定其试验范围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自身不能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如钢绞线等材料的化学分析等重要原材料的试验、较复杂的试验及标准试验,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经监理人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15. 变更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补充第15.4.6款:如果变更的工作在合同中具有相应的工程细目,无论工程量变化多少,则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中相应工程细目的原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22. 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本项(4)目细化为:

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按签约合同价的0.1~10%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若扣缴违约金后仍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约金与损失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

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包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第包段由K+至K+,长约km,技术等级,设计时速为km/h,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8)图纸(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规范、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

5.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6.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月。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包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包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的义务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 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承包人的义务

(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包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包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

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 包 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

年月日

抄送:(监理人)
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

包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我方出具本保函已经上级行或总行合法授权,具备出具本保函的合法资格。

6. 因本保函的成立、生效、效力、履行等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由投标人另行下载)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 纸

(由投标人另行下载)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正文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技术规范”与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章节相关内容)


第 四 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备注

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等材料的原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之日起至签订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三、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此提供银行电汇回单的复印件。


四、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注:投标人应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总监理人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业绩的时间认定: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组成表

(二)A.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B.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C.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三)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四)主要机械、试验设备表

(五)信誉情况表

A.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六、承诺函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附:

开标一览表(第二信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团风县2019年国省干线危桥改建工程/包段号投标报价为(小写):碓舀桥元、拱背桥元、河铺桥元、石拱桥元、祖司厂桥元)

合计(小写):

(大写):

备 注

说明:1、每座桥分别报价再汇总。

2、此表中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投标函中报价完全一致,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准。

3、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4、投标总报价应该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5、此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另备一份单独放在第二信封封套内,切勿装订,用于唱标。

投标单位名称(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日

(一)投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澄清或修改通知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个月,项目经理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包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对于本次投标,我方承诺:

(1) 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我方义务;

(3) 不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无异议;

(5) 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 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

5.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方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9.(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1.1.4.5

本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之日

起年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

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

%签约合同价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11.6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1.6

不适用

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

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7

开工预付款金额

17.2.1

不适用

8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17.2.1

不适用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人民币万元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1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

月支付额的%

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合同价格

13

保修期

19.7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填报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的固化清单,其说明文字不得进行修改或删减,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5000字以内):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3)工期的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以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根据需要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四、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包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组成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是否参加了社会保险


注:本表应按招标公告附件1的附录5-6的要求进行填写。


(二)A.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职 务

拟在本包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__年~__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一)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养老保险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证书)的原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B.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职 务

拟在本包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__年~__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一)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养老保险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证书)的原件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C.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职 务

拟在本包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__年~__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本表人员应与表(一)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如安全生产证书(C类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三)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一. 注册资金

万元

二. 净资产

万元

三. 总资产

万元

四. 固定资产

万元

五. 流动资产

万元

六. 流动负债

万元

七. 负债合计

万元

八. 营业收入

万元

九. 净利润

万元

十. 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1. 净资产收益率

%

2. 总资产报酬率

%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

4. 资产负债率

%

5. 流动比率

%

6. 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四)主要机械、试验设备表

设备名称

型号、产地国

功率、吨位、容积

单位

数量

设备寿命(年)

已使用年限(年)

现在何处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备注

(五)信誉情况表

A.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项 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投标人是否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投标人在最近2年内是否有因参入围标、串标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如有)、裁决(如有)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七、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包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包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包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你方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八、其他材料

附件: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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