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外科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2019-A-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外科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2019-A-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外科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CZB-2019-A-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外科耗材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外科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19-A-06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

第一包

穿刺针

第二包

静脉曲张剥脱导管

第三包

医用胶

腹腔镜用疝气各类补片

开放式李金斯坦补片

聚丙烯不可吸收缝合线

三、项目预算

包号

产品名称

预算

第一包

穿刺针

100元

第二包

静脉曲张剥脱导管

2000元

第三包

医用胶

500元

腹腔镜用疝气各类补片

1.7000元

2.34000元

开放式李金斯坦补片

5000元

聚丙烯不可吸收缝合线

200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5-10到 2019-05-1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广州道496号塘沽地热试验研究中心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300.00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5-21 15: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5-21 15: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北路地热研究中心二楼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石柱

2.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石亚琼022- ********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广州道496号塘沽地热试验研究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石柱***-********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10日



标签: 耗材 外科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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