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高清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初级中学校对重庆市潼南区塘坝初级中学校高清监控系统改造(第二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重庆市潼南区塘坝初级中学校高清监控系统改造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具备生产、销售监控电子设备的范围;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报价开始时间:2019-05-1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9-05-13 10:00:00(北京)
无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一)交货时间:
10个日历日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产品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落地交货)、包装回收及清理的费用、安装、调试、仓储费、检验、风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税费、施工费、材料费、辅材费等及为完成本项目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
1. 本项目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收货表、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中标通知书。
2.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中标人向采购开具发票,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3.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按资金来源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询价中同时报价。
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网站上发布。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不按本询价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报价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供应商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无论勘察现场与否,我方均视为已勘察现场。
7.本项目中所有线路必须预埋和穿管,所有线路不得飞空和裸露,否则我方拒绝验收,所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其中监控系统须将单位原有摄像头(多种品牌)无缝接入到本次项目监控系统中,并与教委、区公安平台监控平台数据进行对接,接入后要求连续正常稳定运行3个月,期间不得出现掉包、卡顿等不稳定的现象,否则由投标方负责更换能稳定接入平台的设备。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单位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塘坝初级中学校
联 系 人:李杨
联系电话: 1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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