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体车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体车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体车位采购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B级】资质或以上资质;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B级】资质或以上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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