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办公区智能立体车库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水利厅办公区智能立体车库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依据鄂采计【2019】-11468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立体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ZB0109-1905-ZCHW0324
项目名称: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区智能立体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位于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办公区东侧。项目建设用地为选址意见书所限定的范围。土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场地现场平整,并已进行了地质勘测。立体车库占地面积约为464.41平方米。拟建设8层智能立体停车库,设计车位120个。包括立体车库基础,泊位设施设备及安装、外装饰工程、消防配套、配电等公用工程设施;
采购范围:平移类智能立体车库的制造运输及安装(含应用软件与设备、外装有关的所有预埋件)、调试、培训、验收,包含土建基础、主体钢结构、雨棚及外墙装饰、消防、通风、照明、排水及机械车库外接动力电源(供/配电系统)等配套工程内容 。
工期:180日历天
质保期:2年
主要技术要求:拟投入的车库智能搬运器方式采用伸缩梳齿交换技术。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采购限价:人民币864.64万元整
(注:超过此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4.机械停车设备的供应商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
5.机械停车设备的供应商具有国家或省级质监部门核发的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平面移动类机械停车设备≥八层);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中标后可将配套工程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承包,但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分包。
6.招标文件的领取:
供应商可从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采购文件。标书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9.
1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6@qq.com。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何工、周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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