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南溪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打非治违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重拳整治乱点乱象,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从即日起,公安、交通两部门将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重点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安部门整治重点
1、机动车特别是电动四轮车未登记上路行驶;
2、机动车未年检、未购买强制险;
3、机动车改拼装、套用、故意遮挡号牌;
4、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
5、二三轮车违法加装篷伞。
6、无证驾车、酒驾、毒驾;
7、机动车载人超员、载物超限;
8、驾驶非机动车(二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
9、驾驶车辆路口违反信号灯通行;
10、驾驶车辆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
11、违法停车;
12、严重超速行驶;
13、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14、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审批、未规范设置提示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
15、事故多发路段的清理排查整治。
(二)交通部门整治重点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牵头者、组织者、参与者;
2、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问题;
4、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拒载旅客、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的;
5、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牵头者、组织者、参与者;出租汽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客运站周边等地“超长”客运非法组客网点的牵头者、组织者、参与者;
7、通过“调度”电话、网络自媒体、QQ群、微信群、社交平台APP等形式打着以“网约车”、“顺风车”、“拼车”的幌子,擅自开行“地下班线”从事客运经营的;
8、在客运站及周边“喊客拉客”等问题;
9、组织货运车辆恶意超限超载、强行冲关闯卡、偷逃绕行,扰乱治超秩序的。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律从严查处,特此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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