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厅哈尔滨机场高速路单立柱广告招标公告

文化和旅游厅哈尔滨机场高速路单立柱广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哈尔滨机场高速路

单立柱广告拟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机场高速公路单立柱广告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144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哈工大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六、采购内容:哈尔滨机场高速公路单立柱广告服务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根据《旅游法》第25条,《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有组织、有重点地宣传我省旅游整体形象和宣传促销主题。为推进我省“文化旅游推广工程”,提升我省公民旅游意识和全省整体形象,按照历年推广营销工作惯例,哈机场路单立柱广告对实现上述宣传促销和推广营销工作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本年度拟确定投放哈机场路8处单立柱广告(双面,分冬夏两季投放,每次投放3个月)。该路段单立柱广告位,是哈工大集团在机场高速公路建设中获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资源的唯一性。经磋商资源所有方——哈工大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考虑我厅已连续多年在该公司投放公益性宣传广告,该公司承诺对我厅2019年投放项目给予20%以上的优惠,该价格在省内同等广告资源条件下已经属最低水平。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实现旅游推广营销效果的最大化、保持最高的广告投放性价比,投放哈机场路单立柱广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单一来源性。

八、专家论证意见:经详细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1

姜一海

黑龙江省滑雪协会副主席

兼职教授

2

孙嘉驹

哈尔滨市文化旅游局

文史专家

3

李伟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

副高

十、公示期限:2019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邹向东

电 话:****-********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十二、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王磊 电 话:********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 编:150001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联系电话:****-********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邮 编:150001

标签: 广告 单立柱 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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