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峡至大武公路、大武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锅炉(煤改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花石峡至大武公路、大武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锅炉(煤改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石峡至大武公路、大武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锅炉(煤改电)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985号文、青发改基础〔2013〕1011号、果审字********80195号文、果审字********8019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
(2)招标内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2.2工程概况:因已所安装使用的采暖燃煤锅炉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电锅炉。锅炉房设常压相变量子能热水机组,供采暖用热,锅炉常压运行,提供75/50℃采暖用热水,满足站区采暖用热。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锅炉改造旧锅炉拆除;相关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电力塔杆埋设、征地、协调、赔偿、与电力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4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9月12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花石峡至大武公路、大武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锅炉(煤改电)改造工程招标GLGZ标段
发包内容:本次招标为锅炉改造旧锅炉拆除;相关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电力塔杆埋设、征地、协调、赔偿、与电力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4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9月12日)
合同估算价:190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资质与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D级(含D级)及以上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并持有国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Ⅲ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关键设备(或材料)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及制造商D级(含D级)及以上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并持有国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Ⅲ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1.近五年(201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200万及以上的的电锅炉设备供货安装业绩;2.近五年(201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项电力施工的业绩。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牵头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⑥已经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3.3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9】85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7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青海省西宁市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厅)。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牵头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⑥已经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5月13日09:00时至2019年05月17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西宁市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04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04日10:0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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