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陵路(迎春路—水厂路)南延路基工程招标公告

吴陵路(迎春路—水厂路)南延路基工程招标公告


吴陵路(迎春路—水厂路)南延路基工程(沥青面层除外)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TZS********9
工程名称 吴陵路(迎春路—水厂路)南延路基工程(沥青面层除外)
招标人名称 泰州市海陵房产开发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经纬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发改委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海陵区城西地区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TZS********901 吴陵路(迎春路—水厂路)南延工程路基工程(沥青面层除外) 公开招标 1500 2010-10-29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0
报名地点 泰州市辖区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含四市两区)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23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12月23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年6月23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11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
企业业绩、信誉 投标申请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企业IC卡和投标项目经理IC卡到泰州市辖区有形建设市场报名(含四市二区)。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泰州市建设局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泰州市公证处的监督下,根据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企业投标项目经理资料,按本文件附件要求公开进行(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见附件)。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审查,有不良行为及借资质挂靠报名等不正常现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经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注; 1、本工程付款方式:按0-3-3-4方式付款,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审计结算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一次付清。2、.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为3年。3、鉴于本次招标工程与招标人的其他道路工程(运河东路、迎春路东延、迎宾路东延、春兰路南延、北仓路)同时招标,若某一投标单位在其他工程中已中标签订合同,则该单位将不得参与本道路工程的投标。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5%,5、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本次公告为招标失败后二次公告,原已参加投标的下列单位不得参本道路工程的投标。阜宁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靖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熟市第二市政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本工程开标会需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项目经理同时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投标单位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 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满足资格预审附件第1-10条的投标申请人优先参加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他条件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经办人携带下列材料各一份,按时参加资格预审: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3、联系人身份证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7、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9、2010年本单位缴纳过养老保险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的联系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证明材料(有效期为二年),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注:一、上述1-9项为必要条件,满足1-9项的单位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第10 条为附加可选条件,1-10项全部满足的单位优先参加抽签。二、本文件所称“类似工程”指市政工程造价1200万元(含)以上,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以项目经理IC卡登记的信息为准,未在诚信档案数据库登记备案的,在资格预审时不予认可。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陵分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州凤凰支行,帐 号:****************181。 B、投标保证金电汇的电汇人或网上银行支付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C、无论任何理由,资格预审前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咨询电话****-****************。F、本工程按泰检(2008)4号文要求,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按规定缴纳廉政保证金,在工程质保期结束时返还(无息)。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泰州市青年街117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联系人
陈亮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53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 至11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泰州市辖区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含四市两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14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6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陵分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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