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河上游段(首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洪阳河上游段(首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普宁市洪阳河上游段(首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0-11-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宁市洪阳河上游段(首期)整治工程 ,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普发改【2010】69号),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洪阳镇和广太镇境内。
2、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堤防5.354km、疏浚河道长5.354km,包括河道清淤、堤围加固、配套管理房及挡洪闸等。工程造价约2031.55万元。
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四、投标报名有关要求
1、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9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 14时30分至16时,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局大楼八楼)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的证明材料。
(4)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人银行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3、投标申请人在 2010 年11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40万元人民币(收款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揭阳普宁支行,账户:****************83),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2日10时,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35*****915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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