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标 题: 崇州市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单位: 崇州市卫生局 类别:
行政区划: 崇州市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23日17时19分
回执Email: 联 系 人: 王女士
附 件: 下载
信息内容:
崇州市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崇州市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经崇州市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及崇州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要求,拟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项目招标采购。崇州市卫生局为项目比选人,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公布)参加比选,为项目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一、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参见“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不低于300万元;
(三)投标人需具有政府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四)应有卫生局(或医院)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五)本项目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人委托书)原件;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税务登记证。
以上(二)~(六)项均必须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
四、比选文件领发及报名
比选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报名(可电话报名),2010年11月30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书编领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及Word电子文档一份。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送到崇州市卫生局计财科,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比选人(全称):崇州市卫生局
联系地址: 崇州市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
联系人: 王女士 常女士
联系电话: 132*****386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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