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银坩埚、铂坩埚集中竞价转让项目竞价公告
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银坩埚、铂坩埚集中竞价转让项目竞价公告
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银坩埚、铂坩埚集中竞价转让项目
竞价公告
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对银坩埚、铂坩埚等物资进行集中竞价转让,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且符合资格竞标人参加竞投。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人: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编号:XJJY2019-4
3、转让标的:银坩埚、铂坩埚一批,详见第三部分转让物资清单。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标人本人(自然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中标联系人非监狱系统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货物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竞标报价仅为物资转让费,运输费以及其余一切费用均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3、竞标人可在竞价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竞价公告截止日前提出。竞标人现场实地踏勘需自行联系转让人,竞标时须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
4、竞标人须承诺完全接受《竞价公告》全部条款。
5、中标竞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五、公告期限
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时~ 5月17日15:45时截止。
六、报名方式
1、竞标人在转让公告截止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东路5号,行政装备科3报名。
2、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竞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20日13:30时 ,杭州市余杭区闲林东路5号行政装备科3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确定中标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本次竞价设保底价:26404元(评估价26404元),低于保底报价无效。
根据高价中标原则,由转让方组织开标会议,确定竞价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报价相同由评标小组摇号。)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合同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转让人有权不退还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
十、转让款缴纳
转让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缴纳转让款,转让款到账后2天内提取标的,逾期视为放弃本合同,转让人有权不退还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
十一、竞标保证金(元):
人民币贰仟2000元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网银转账
开户银行及账户: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闲林支行
竞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3:30时
十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竞标人如认为竞价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转让人提出质疑。
2)竞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竞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转让人提出,否则,转让人可不予接受。
3)竞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转让人提出质疑。
4)竞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转让人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行政装备科
3、竞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竞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竞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竞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竞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竞价活动的竞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东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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