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监理 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109公共资源交易编号:JL********010109
项目名称: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监理 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殷巷镇S248线以东、富民路以北、马探辉村以西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1500万元合同估算价:19.95万元
结构形式:框架工程规模:3088.54平方米
计划文号:商发改投资(2019)17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18066号
建设单位:商河县公安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学臣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78*****18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商河县公安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学臣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78*****188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徐菲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186*****326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菲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186*****326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房地产产权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单位:商河县公安局
2.建设地点: 商河县殷巷镇S248以东,富民路以北,马探辉村以北西。
项目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3088.54㎡,总投资额1500 万元
3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主体工程2019年9月30日完工)。
4.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5.该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6.招标范围: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内容: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监理
投标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 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范围
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家参加投标。
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60%(4家)、AA投标人比例≤30%(2家)、A投标人比例≤10%(1家)。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jncc.gov.cn”或“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一楼(商河县明辉路与商中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企业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6)企业信誉自查承诺;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建设网—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221.214.107.16:8005/jncxpj/admin/login)”完成基本信用信息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9年5月12日 -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警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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