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及红色四分场小桥改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新建及红色四分场小桥改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茶陵县火田镇红色农场洲陂中桥新建及红色四分场小桥改建工程已立项,完成预算评审、施工图纸设计,于2010年11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因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外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县火田镇红色农场洲陂中桥新建及红色四分场小桥改建工程;
  2、招标单位: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茶陵县火田镇红色农场;
  4、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5、工期要求:2010年12月15日开工,2011年10月11日前竣工,日历工期30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三、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均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的建造师资格证及其B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⑦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并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且必须保证所有证件真实有效、年检合格。否则,报名不予受理。开标时必须验证上述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本工程报名和开标时要求为下列人员之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的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技术负责人注明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时需提交其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缴至2010年)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地为湖南省外的企业前来投标报名须提供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30日上午9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城炎帝南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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