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地铁四号线有限公司朱树屏故居原址保护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关于青岛市地铁四号线有限公司朱树屏故居原址保护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关于青岛市地铁四号线有限公司朱树屏故居原址保护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项目方信息 | |||
项目方名称 | 青岛市地铁四号线有限公司 | 项目方联系电话 | 151*****055 |
联系人 | 赵强 | 联系电话 | 186*****851 |
项目方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常宁路6号地铁大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项目名称 | 朱树屏故居原址保护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设计 | 项目预算价格 | 180000元 |
开始竞价时间 | 2019/05/1310:27 | 竞价截止时间 | 2019/05/1510:27 |
资质要求 | 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2.近3年独立承担完成不少于1项近现代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或评估、修缮类项目,并已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3.近3年内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质量问题造成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 | 时间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
服务内容 | 项目基本信息: 朱树屏故居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金口二路 13 号,建筑面积约334平方米,为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成于约1928年。经现场调查,该建筑是砖混结构,地上二层,基础形式为毛石基础。现作为居民楼使用。青岛市地铁4号线工程人民会堂站斜井穿越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已办理完成相关文保审批手续,为切实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现进行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工作。 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甲方原址保护设计方案,须满足《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国家工程建设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设计方案。 2.合同期内设计人员须驻青开展设计工作,协助甲方办理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审批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参加文物部门组织的手续审批及方案审查会议并汇报设计方案;协助甲方与文物部门、文保单位管理及使用方沟通对接、调整原址保护项目及方案。 3.施工期间设计人员须驻青开展现场施工设计配合工作,指导施工方开展原址保护施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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