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码头导堤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大件码头导堤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二 次)
1、大丰市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港大件码头导堤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苏发改基础发[2010]1001号,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港大件码头导堤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2工程地点:大丰港经济区
2.3工程规模:约1500万元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监理工作要求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2.5工程监理时间:施工单位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6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大丰港大件码头导堤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风险管理、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等)。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监理人员要求:①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必须具备1人注册专业为测量专业),专职监理员不少于2人。
② 总监理工程师: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有承担过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人员担任,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但必须与投标人资质类别相一致。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但必须与投标人资质类别相一致,担任过类近项目的监理工作。
④ 监理员: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上岗证,担任过类近项目监理工作。
⑤所有监理项目组人员年龄年龄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
3.2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组成人员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4)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09年以来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2007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晓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中央大道1号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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