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河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EPC总承包项目(陆域污染土壤清除和受污染水体协调处置)
甘河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EPC总承包项目(陆域污染土壤清除和受污染水体协调处置)
一、公告内容:
补 充 通 知(一)
补充编号:青招字2019-03039补1
各投标企业:
甘河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EPC总承包项目(陆域污染土壤清除和受污染水体协调处置)【招标编号:青招字2019-03039】中“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补充如下:
一、本项目修复及防控目标
1、土壤修复目标值
土壤修复目标值:基于保护地下水的土壤修复目标值确定为氨氮≤20mg/kg;
土壤修复规模: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及实际情况,将场地修复范围确定为原石膏渣堆放区,修复规模暂定如下:土壤修复总规模为3.65万㎡。
2、地下水防控目标
地下水防控目标:参照场地背景值,确保场地防渗帷幕下游边界处地下水中氨氮含量不大于场地上游边界处地下水中氨氮含量,即确保阻截氨氮污染地下水,同时,地下水进生活污水管网时,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入网标准》。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勘察工作要求:
地质勘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展开,勘察成果能够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征得发包人审核认可。
2、设计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报发包人和规划部门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图;
(2)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投资额度,要求中标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要求提供设计概算;
(3)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优惠水平进行下浮后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格,并以此作为中标单位办理最终结算价的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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