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区清扫清运机械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城区清扫清运机械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城区清扫清运机械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130*****0008210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南宫市凤凰路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李钦梅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荣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大街双子座1号楼3单元23层2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儒汐电话:****-*******
采购内容:天然气洗扫车、洒水车、抑尘车、压缩车、餐厨车,扫路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升降车、自卸车、240L垃圾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2019年城区清扫清运机械购置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253.15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1)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253.15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3.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3.提供2018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提供至少1个月的证明材料;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5.车辆类产品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证明材料;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投标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
备注:



标签: 机械 清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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