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天津分公司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和兴佳园)一标段脚手架搭拆招标公告

二局三天津分公司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和兴佳园)一标段脚手架搭拆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招标公告

第一条、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和兴佳园)

2、工程地点:西青区精武镇鸿信路11号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天津市精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6、总建筑面积:214980.5m2。

第二条、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出经营许可证明。

特别提示: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填写投标联系人要求必须填写投标人姓名,不能填写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不响应者不得入围。

2、投标人如中标,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三条、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标书领取:招标人以云筑网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

4.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第五条、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招标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第六条、招标范围

1、分包施工范围:

(1)本工程所有一标段脚手架搭拆工作(含作业层满铺脚手板,钢跳板等),以及所有临边防护的搭拆包括但不限于基坑防护及上下基坑爬梯、所有四口五临边、楼层间上下跑道及斜道、跑道斜道两侧边、上料平台侧边防护、塔吊防护、室外电梯防护、提升机防护架等;楼座水平悬挑、进入每栋主楼的安全通道、库房围挡等搭设;多次倒运、维护、拆除、由乙方进行搭拆施工的材料收集、归堆、码放、打包、装车撤场等,并按现场需要足量提供各种辅助施工费的辅材、易损易耗辅件;立面安全滤网、水平防护兜网的搭拆由乙方进行施工,材料甲供;钢管刷漆的材料、人工、机械等刷漆费用由乙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刷漆按照甲方的相关色号、刷漆标准、样式进行施工;各种架体、防护均需按照甲方要求设置挡脚板,材料供应、安装、刷漆等所有工作乙方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模板支撑体系的搭拆及其他分包施工使用的操作架的搭拆不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但材料供应由乙方供应,此部分材料由该材料的施工单位进行归堆、码放、打包并退料至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进场、装车并撤场。

(2)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必须达到甲方项目部规定的要求,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规范及监理、业主要求为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进行任何补偿。

(4)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达到要求,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在1天内把人员全部撤离工地,由此产生的进退场费、损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特殊情况对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进行随时调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6)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罚款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按期开始施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部位,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招标方提供宿舍、提供大食堂。

(8)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价格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低于合同额的2.5%,必须专款专用,以满足业主及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每个月承包人组织对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若因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等对承包人的的罚款,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双倍扣除。

(10)模板、木方、周转材料等与工程有关材料的卸车、码放、点数、标识牌,施工完成后材料退场过程中的清点,装车,办理移交手续。模板、木方、周转材料由招标方提供,分包需提计划领料并妥善保管,每月核对领用量,完工后按领用材料的数量及品质完好退料,丢失及损坏由分包赔偿,按市场价格双倍赔偿。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暂定于:2019年5月20 日;结束工作日期暂定于:2019年10月30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63天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生活区设置:生活区按照大物业模式统一进行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活需要,提供拎包入住条件,住宿按照标准间(板房规格3.65*5.5,容纳8人),如每标准间人员不足8人,不足标间部分按400元/间/月的标准向投标人收取房租费用,满足要求的标间按照150元/月收费,参建单位办公室使用费按150元/间/月收取,若投标人需要夫妻房,按照200元/间/月费用收取。。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大食堂,不单独给分包单位提供小食堂。招标人冬季提供集中供暖,夏季提供空调,投标人不得私接吹风、制冷、供暖等相关设备。人员水电使用量按3吨/人/月,超出部分水费按8元/吨标准向招标人交纳。

4.1进出生活区衣冠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允许赤背、只穿内裤穿行,投标人必须安排专职宿舍区管理员。生活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包含在报价中。

4.2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以及从施工地到住宿地产生的交通费用。

4.3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开关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4.4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的环保。

4.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七条 投标报价要求:

7.1投标报价

7.1.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建筑平米固定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加辅料、加中小型机械,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中小型机具的合同形式。

7.1.2综合单价内容

人工费、辅材费、架体维护费、300m2以内的外架拆改费、因乙方搭设未满足甲方方案要求而产生的拆改费用、机械费、运输费、材料二次倒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抢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规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除上述工程内容外综合单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人工费:

(1)一次性搭拆外脚手架(一次性含挂安全网、密目网、刷油漆及补漆等,但若因一次性搭设脚手架不合格,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另行二次搭设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给予费用补偿),卸料平台安拆、悬挑架下部封板安拆,按甲方要求粘贴悬挂各种警示标识及楼层标识、标语条幅等,按甲方要求对外架阳角及悬挑架底部及侧面进行加固处理(含施工及刷漆做法详见附件)。外墙施工期间的零星外架拆改维护,配合结构劳务队、甲方自施范围内装修队伍的外架、拉结点等拆改,物料提升机架体搭拆及架体方案中涉及的所有施工项目。

(2)一次性建筑体内四口五临边(包括所有无架体部位)防护搭拆, 楼梯、扶梯、钢筋棚、木工棚、搅拌机棚的搭拆;进入每栋主楼安全通道的搭拆;基坑防护及爬梯的搭拆;室外电梯进出料平台搭拆;室外电梯防护架搭拆;现场内的活动板房防护搭拆;电梯井道架子及施工期间的搭拆、拆改及现场除结构模板支撑体系以外的所有架体与防护架的搭拆、局部拆改。

(3)无架体的,需做临边防护。

(4)施工所需所有周转材料的装车、卸车、码放、清理人工费,退料时如乙方具备卸车可直接装车条件,则劳务队配合乙方进行装车,否则则退料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自行装车;

(5)现场钢管脚手架看管费;特别说明:现场看管由乙方负责,看管费用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工程甲方不对乙方的材料丢失负任何责任,丢失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局观摩工地

(7)含工完场清及竣工验收时的竣工清理费、含为实现质量目标及抢工要求所需的人工费、因冬雨季施工导致的人工降效及为满足冬雨季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含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所发生的人工费;

(8)为配合其他专业分包商、业主指定乙方的施工所需付出的人工费;

(9)由于场地原因,更换库房、材料倒运、码放等费用计在二次搬运中,不在另行计取。

(10)工程专业乙方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11)承包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12)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工程专业乙方承担的人工费用。

(13)配合工程甲方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用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用;

(14)现场临时库房搭设所发生的人工费;

(15)含工程甲方对工程专业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

(16)工程甲方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用等。

2、中小型机械、机具费:

(1)租赁材料的场内、场外运输机械费;

(2)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

3、其它费用

(1)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现场文明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劳务投标人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3)施工区域内材料区域内材料的码放、标识、清理费用。

(4)承包范围堆料场、维护搭设及日常清扫、维护。

(5)劳务投标人生活区临时设施的保护、维护费用。

(6)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塔吊基础、设备基础施工的人工、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机械、机具费;

(7)超高费:劳务投标人综合招标后附图纸,进行综合报价,超高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在单独计取费用。

(8)保险:劳务投标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投标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9)成品保护:工程劳务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所施工程的成品保护,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等,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工程劳务投标人向工程工程招标人移交工程的日期,由于工程劳务投标人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劳务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保护不力造成的墙面污染、漏水等引起的返工费用等;

(10)合同单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11)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12)楼内各种防护搭拆及施工超高费;

(13)除工程甲方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乙方停、窝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均匀乙方承担。特别强调专业乙方应提前预见到施工期间影响施工的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建国70周年国庆活动及相关政策、大型会议、中考、高考、体育比赛、现场检查、环保因素及北京市各种其他政策、要求、活动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组织人力、物力,工程承包人不会因上述政策因素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停、窝工及其他一切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其他非专业乙方员导致的窝工计算办法详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14)现场临时停工所造成的误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15)合同单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16)负责对现场及现场以外住宿区的管理及宿舍内的一切设施的配备管理的费用。

(17)劳务投标人应足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人文、社会环境及交通状况,由此引起增加的各种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劳务投标人还已足够了解现场施工道路情况及本地雨季情况引起的误工、返工等费用,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

(18)单价不因投标人所施工各单体楼的位置、楼型不同而调整。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工程工程招标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19)劳务投标人合同价中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调试、验收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20)合同价中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合同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保险、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1)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标段的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对于塔吊盲区所产生的材料倒运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计取。

(22)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栋楼型的差异,各楼栋的综合单价中工程工程招标人将不会就各个楼型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23)劳务投标人在已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8.1、本工程按建筑平米固定单价包干进行结算,以后如有洽商变更,合同内已有此单价,执行合同内的综合单价,如果没有,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

8.2、合同内如发生零工,由项目主管人员(包括生产部门及经济部门)签字认可,项目经理最终审核,零工按10 元/小时进行计算;

8.3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生产部门确认工程进度,依据确认的工程进度编制月度结算,双方核对一致并书面确认,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

合同无预付款,主体结构封顶时支付至月度累计结算总额的70%,甲方与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尾款作为保修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无息付清尾款。(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月度结算的,即视为发包人可不向承包人支付当月工程款。)

34.4.7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34.4.8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3~6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34.4.9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4.4.10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为5%,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分包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第九条 投标须知

9.1投标文件组成:

9.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1.2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北京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9.1.3分包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第十条 开标须知

10.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10.2、以下情况如有发生投标文件无效

10.2.1 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0.2.2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10.2.3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2.4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10.2.5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10.2.6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10.2.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2.8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十一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1.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1.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1.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回标附件

附件一:《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六:《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标签: 脚手架 和兴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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