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舞台设施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剧场舞台设施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剧场舞台设施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5-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5-2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扫描件;3、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扫描件;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的扫描件;6.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上传完成之后,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所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三楼办理原件现场资料核查,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剧场舞台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9-0325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剧场舞台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拟对现有的舞台灯光、影音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合理化舞台布局,以满足市民日益丰富的文化活动需求。此次改造主要涉及舞台灯光、影音系统、舞台幕布以及局部结构优化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1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0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扫描件;3、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扫描件;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的扫描件;6.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13 15:00:00至2019-05-20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传完成之后,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所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三楼办理原件现场资料核查,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文件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0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6-03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2、开标地点:闵行区合川路2570号科技绿洲三期-1号楼10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企业CA数字证书;2)可以无线上网且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笔记本电脑;3)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3)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数字签名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含有签名信息的投标文件签收回执(盖章);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商务标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技术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纸质文件仅为便于评委专家翻阅查询投标响应用,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纸质文件不予退还)。开标时,如未按要求携带以上材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300号 | 地址:闵行区合川路2570号科技绿洲三期-1号楼10楼 |
邮编:201700 | 邮编:200233 |
联系人:李俊 | 联系人:葛诚喆 |
电话:******** | 电话:139*****791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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