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店镇王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何店镇王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曾都区财政局曾财采计【2019】326号下达函的要求,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曾都区何店镇王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其“何店镇王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PCCS********
二、采购项目名称:何店镇王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预算金额:48.635万元;工期:30天;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城市道路照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人员社保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4日15:00时,地点: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凡满足供应商条件的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报名,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近三个月纳税证明;⑩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曾都区何店镇王店村民委员会
联系 人:李书记 联系电话:138*****7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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