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生产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井下生产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渤海钻探长庆石油工程事业部2019-2021年陕西地区井下生产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长庆石油工程事业部2019-2021年陕西地区井下生产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0513-000-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分布在延安、榆林等陕西区域的长庆沿线井下生产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各生产区域需配备一定数量吊车、卡车等普货车,用于井下系统生产施工中的货物运输。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预计工作量,需要服务商3家。 本项目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服务内容和标准: 服务内容:设备和野营房搬迁、调运、井架基础倒运、管材运输、化工料、支撑剂等井下生产用料的拉运工作。 服务标准: (1)符合渤海钻探公司相关HSE管理规定和渤海钻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2)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按要求组织车辆到指定地点服务,车辆实际到位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中标人及时填写“现场工作量签认单”,每月25日将当月实际发生工作量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招标人,由双方项目验收人进行工作量确认; (4)服务期间,中标人不得转包工作量,中标人负责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等方面的一切责任。 (5)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及周边市场。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7、招标结果适用: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在该地区井下作业相关单位。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市场准入证(准入区域含长庆市场,准入范围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或运输服务类);
3、投标人须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有近两年类似的运输服务业绩;
5、具有满足项目所需的车辆和人员,要求如下: 车辆要求:车辆为自有车辆。12吨及以上吨位卡车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15台;25吨及以上吨位吊车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5台。 人员要求:驾驶人员要求驾龄在3年以上,具有相对应车型从业资格证,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人员;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或正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间;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9-05-14 08:00:00 至 2019-05-19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左侧试点项目登陆模块中的“点击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钮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办理电子招标平台U-Key(只能二选一),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尤其是投标人操作手册,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19-06-0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171*****0010,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投标保证金应注意:1)投标保证金是按照标段(包)收取;2)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入公告指定的昆仑银行账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投标人应将钱包余额支付到投标项目对应的标段(包)中。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请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上传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开标解密不成功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9-06-0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通过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非招标机构原因造成的无法挽救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刘荣庆,电话:***-********,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其他联系人:崔露,电话:***-********。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电子招标项目其他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王欣
联系电话:***-********
邮箱:bhztzbzx@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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