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湖岛改造建设空气热源泵招标公告

玉湖岛改造建设空气热源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以及我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特组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湖岛改造建设项目空气热源泵招标,现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

2、招标内容:中建三局玉湖岛改造建设项目空气热源泵采购

3、招标方法: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4、品牌要求:AO.史密斯、四季沐歌、日本三菱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供应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中建三局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中标后,中标单位在收到项目计划后必须再合同约定供货周期内将货物送达项目指定地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为一票制。

6、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要求:需为我司本级合格供方(在我司法务备案合格,且云筑网账号已加入本级)。

2、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5月18日17:00,逾期则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对于误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电子版书面函件的形式告知我司,否则一经资审通过后,出现报名不报价的情况,我司将作出相应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恶意报名不报价,或者报价不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我司将将其列入为不良供方名册内,禁止其再参与我司投标。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加考察)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预审,此次招标所报名单位均需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完成现场审核(已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近两年内无需进行资格审查),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招标工作组负责审核。

2、分供方主体资格审查资料清单(法务现场备案)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原件(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审查资料,均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前。

(2)资格审查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写字楼2101室。(近两年在三局总包安装分公司法务备过案的只需上传与投标相关授权书、营业执照、主体资格审查表(法务备案)至云筑网即可,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资格审查通过且实地考察合格后统一发放(暂定)。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二轮投标时需将凭证上传)转账至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提供的账户,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财务部核实账务信息,开具收据给相应的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投标人在递交网上投标文件时,应上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需要前往招标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需按要求填写退投标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①原始收据或转账凭证(加盖公章)②对我司开具的收据(金额与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收据抬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前往我司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

办理地点:武汉市武珞路新时代商务中心39楼安装分公司招采部

联系人:张腾

电话:****-********139*****514

********84@qq.com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投标注意事项

为投标顺利进行,缩短投标流程时间请各单位注意以下投标事项:

一、为保证投标环境,严肃投标公正性,请各单位在开标日期前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请参见投标文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报价无效。

二、未在我司登记备案单位请于最近的周三携带三证合一原件前往我司进行法务备案并进行实体考察,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

三、每次报价上传附件为:

1.投标报价表(请填写含税合价,并注明品牌,供货周期,二次报价时请在后面备注“单价按同比例下浮”字样,并对报价清单中单价同比下浮)

2.报价清单(excel可编辑版本,请按要求填写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税金及含税合价)

3.报价清单(盖章扫描版)

4.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或收据)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建三局总承包安装招采部张腾

电话:****-********139*****514

********84@qq.com

投标报价表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

我单位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贵司关于此次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成本分析,具体报价信息如下: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质量、技术标准


使用部位


送货地点

买方项目指定地点

送货时间

接到通知起()天内送货到位

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发包方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次月底付至5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至7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付至90%,留10%作为工程保修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如有其它诉求,请说明)

清单编号

清单名称

单位

数量

一次报价

品牌

备注

不含税合计

含税合计

税金

清单一

****

1






清单二

***

**

**






合计








报价说明

增值税税率%。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备注:网上开标时,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不上传扫描件的做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19864-04

开户银行:交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0006

注:摘要内需注明:“XX项目XX(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字样(请使用公司账户汇款)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名字),身份证号系(分包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合法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贵公司项目分包工程的投标。

代理人在招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约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往来函件、签署投标文件、签署会议记录、修改投标价格、签订分包合同等均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均予以认可。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预留代表人签字字样: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

附件2: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在我公司任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身份信息如下。


单位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子邮箱: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留样:

时间:2019年月日

合同范本

项目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武汉市雄楚大街288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买卖合同

买方(全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货物概况

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属于以下类型:

货物名称

品牌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合计(元)

增值税合计(元)

含增值税总价(元)




























暂定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增值税为¥元,增值税税率%。

备注:货物数量及总价均为暂定,具体以买家实际需求和通知为准。不含增值税单价包括了材料原价、运杂费和运输损耗费等。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较高标准要求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卖方对货物质量负责三包,并终身维护。卖方承担质保责任的范围包括货物本身及其配件。

4、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若存在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买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及风险承担

1、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1项执行:

(1)卖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及地点在第2款、第3款中约定;

(2)买方提货,具体提货时间及地点在第2款、第3款中约定。

2、时间:买方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方,供货周期天,具体交货日期以买方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日期为准。。

3、地点:(工程所在地,或买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电子邮箱:(卖方电子邮箱地址)。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担按以下原则执行:

(1)采取送货方式交货的,货物由卖方送交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采取提货方式的,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货物由买方运离提货地点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第四条运输、包装、费用及合理损耗承担

1、货物运输及包装费:由卖方负责运货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货物上车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

2、包装标准及回收:

⑴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⑵包装物的回收:不回收。

3、货物的合理损耗由卖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方面进行清点验收;

2、验收的方法:货到项目现场,买方项目物资部组织技术、质检人员对货物进行数量、实际尺寸和相关质量的验收。

3、买方验收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

4、其他约定:

(1)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

(2)卖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因卖方原因造成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他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卖方应明确自己资质信息,因卖方没有如实填写以下信息导致的损失,责任自负,并补偿买方及其他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4)卖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第六条随货物交付的附属资料如单证、技术资料、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

1、质量证明书肆份、产品合格证肆份、质量检测报告肆份、产品说明书肆份等;

2、其他:本条1款中所列资料必须为原件。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及方式:

(1)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时,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2)交货款:在货物交货后次月底,买方支付至按本合同已供货款的50%的款项。

(3)货物安装或设备调试完毕后,买方支付至按本合同已供货款的70%。

(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买方支付至按本合同已供货款的90%

(5)质量保证金:供货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未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后,买方于15日内无息支付给卖方。

2、付款要求及方法:支付货款前,卖方应按买方要求的时间节点、金额及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向买方提供适用税率为X%(或征收率为3%)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汇总开票的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卖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货物权利瑕疵担保

1、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2、卖方须保障买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起侵权诉讼,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包人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供货的:

⑴卖方每延迟一天买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买方可直接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⑵卖方延迟交付达3日的,买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除继续依约履行合同外,且必须按买方要求立即组织更换或完善不符合的条件及要求,还应承担总货款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卖方若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商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总货款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卖方不履行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义务的:

(1)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

(2)因卖方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填写有误,造成买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卖方全额进行赔偿。

(3)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120%的违约金。

(4)卖方向买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外,应承担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200%的违约金。

4、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卖方延迟交付造成买方工期或交付货物迟延的损失、误工费、劳务费、交通食宿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5、本合同关于买方违约的具体责任:买方迟延支付卖方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分包人承担迟延支付利息,迟延支付利息从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确定的货物质保期届满之日起算,过程供货买方月度进度付款不计取迟延支付利息。

第十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买方授权代表为(姓名及身份证号),其职责权限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买方授权代表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联系函、会议纪要、现场单据等文件资料,经买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具备法律效力,其他任何人员的签字均无效。

买方有权随时变更授权代表及权限,并将相关文件送达卖方。买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送达视为已送达卖方:

(1)卖方有权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签收;

(2)邮件寄送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地址)。

2、卖方授权代表为(姓名及身份证号),其职责权限为有权以卖方的名义全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洽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结算、争议处理等一切事务。卖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送达视为已送达买方:

(1)买方有权授权人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物资部签收;

(2)邮件寄送到武汉市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39楼(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到cscec3wzb@163.com(电子邮箱地址)。

3、卖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否则按所转让债权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4、抵付货款

(1)□本合同不适用本款

(2)√卖方同意买方有以住宅/商业房屋等不动产抵付卖方材料价款的权利,并由买方、卖方及其他关联方(如有)签署相关抵债协议。买方用不动产抵付的材料价款比例不低于已验货物资金总额的10%,原则上用不动产抵付的材料价款为尾款,即材料验收合格时支付至材料价款的80%与所有货物送完支付至合格供货额90%之间的款项。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增减,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卖方在投标时所交的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转为履约保证金,全部货物送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5、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中只能电子勾选,手动勾选无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如下,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附件2:《买方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附件3:《卖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卖方纳税资格证明资料》

卖方(公章)买方(公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武汉市雄楚大街288号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对本物资协议书(买卖合同)中任何条款有异议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小组成员做出澄清,招标小组成员做出解释及说明。对未做出澄清申请的单位则我司视为响应此物资协议书(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热源泵 改造建设 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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