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黑龙江省业务区勘察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黑龙江省业务区勘察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黑龙江省业务区勘察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XYDZB-FW-*******),采购人为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前来参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地区;
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2.3采购预算:48万元(含税);
2.4比选范围:为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业务区提供设计查勘所需用车租赁服务。
注:采购预算为预估费用,实际结算以用车天数、中选单价计算后签订的合同额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经营范围: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车辆租赁等相关内容;
3.3财务要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可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非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4业绩要求:
提供2016年至2018年租赁金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服务范围、服务金额等;如为框架合同且未能体现合同总额的,须提供服务订单或发票等能证明服务金额的凭证。
3.5信誉要求:
(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②参选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比选的设计单位和咨询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须出具承诺函。
③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④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公布集团公司首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2)参选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
3.6总体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资质,并常设有办公场所及营业机构。
(2)参选人应具有丰富多样的租赁车辆,租赁车辆具备合格资质牌照,车辆保险齐全,能够随时满足采购人的业务需求。
(3)参选人应拥有一批资质合法、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驾驶服务从业人员。
(4)参选人应有完善的营运保障机制和方案,具有健全的租赁服务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司机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措施。
3.7服务要求:
(1)参选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约定业务区内提供完备周到的车辆租赁服务。
(2)参选人应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并为租赁车辆安装防盗设备。参选人提供车辆的外观、内饰应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参选人应承担租赁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按规定的年检保养费及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和24小时救援服务。
(4)参选人应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参选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对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6)参选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保证驾驶员与参选人具有合法劳动关系。参选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驾驶员进行人身保险。参选人对不合法用工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负全部责任。
(7)参选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如非因采购人原因而导致驾驶员或车辆缺额的,参选人必须在24小时内调整补足驾驶员或同等规格车辆。
(8)参选人驾驶员必须驾驶技术熟练,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三年以上,年龄25-50岁之间,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与参选人租用的车辆相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非注明时不接受再次分包或转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3.11参选人承诺同意以下条款:“采购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部分采购内容不能履行时,将自动终止履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14日8:30至2019年5月1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发邮件至hxztbdl@163.com,报名购买比选文件。邮件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购买比选文件缴费凭证。
4.4本次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应答单位承担。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比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比选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9时30分,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4层41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本次公开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5.4本次项目的唱价将于上述比选截止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4层412室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资格审查及正式参选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唱价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4层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标书售卖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186*****558
邮箱:hxztbdl@163.com
开户单位: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
账号:170*****290********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发布单位: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勘察 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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