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8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38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338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8]660号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8]3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防护、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及沿线设施房建等工程的施工,共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编号 | 起讫点桩号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计工期 |
PDSG-1 | K0+000~K40+700 | 40.644 |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及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房建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其中隧道工程掘进贯通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月。 |
PDSG-2 | K40+700~K46+200 | 5.5 | 路基、桥涵、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
K0+000~K111+400 | 111.92 | 机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
PDSG-3 | K40+700~K46+200 | 5.5 |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
K46+200~K81+629.505 | 36.01 |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及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房建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
K81+629.505~K111+400 | 29.77 |
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 标段 | 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 | PDSG-1 PDSG-2 PDSG-3 | 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 |
资质等级 | PDSG-1 PDSG-3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PDSG-2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PDSG-1 PDSG-2 PDSG-3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合法有效。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 标段 | 财务要求 |
净资产收益率 | PDSG-1 PDSG-2 PDSG-3 | 过去三年(2016~2018)内,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0。 |
流动比率 | 上一年度(2018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PDSG-1 PDSG-3 |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4、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2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则可按双幅折算该业绩里程长度(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里程不予折算)。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
PDSG-2 |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二级及以上标准的公路长隧道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3、在国内独立完成过2项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单项业绩合同额均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包含隧道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则可按双幅折算该业绩里程长度。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PDSG-1 PDSG-2 PDSG-3 |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上,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在岗要求 |
PDSG-1 PDSG-3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近5年内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近5年内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
安全总监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
PDSG-2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近5年内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土建工程(含1座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近5年内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土建工程(含1座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
安全总监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内容详见后附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22号
邮编:810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编:1001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网址:www.bjztc.com
邮箱:bjztc02qh@126.com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1600章合计金额低的优先; (2)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干线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项的规定,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13)投标人填写的“授予合同声明”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开启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标段号、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标段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号一致。 (15)投标人技术能力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存在以下问题。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a、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b、关键设备的关键技术指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关键设备未提供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授权书等文件。 (1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未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项规定的情形。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5)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小写金额报价一致。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0)与监理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的有关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2分) |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信用评价等级得分):0.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确定最高投标限价A上(计算最高投标限价时,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价格不予下浮,主要材料费用按A控的N计) 最高投标限价A上=A控×[(1-N)×K上+N] A控=业主控制价(标段业主控制价); N:工程实体材料所占工程费用的比例,按40%计; K上:最高投标限价修正系数。 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A上,则视其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按投标无效处理。 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规定情况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任何计算。 (3)确定评标基准价A基(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价格不予下浮,主要材料费用按A控的N计) 评标基准价:A基=A控×[(1-N)×K上×K基+N] K基:评标基准价修正系数 (4)上述二类系数(K上、K基)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由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抽取,其中, K上:最高投标限价修正系数,取值范围:0.910~0.930(取值包含范围上下限,取值步长为0.001,共21个数值) K基:评标基准价修正系数,取值范围:0.860~0.880(取值包含范围上下限,取值步长为0.001,共21个数值) (5)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1.5;E2=1.0。 | ||||||||||
2.2.4(2)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誉评价等级满分0.2分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及《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和《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的相关规定为准。
| ||||||||||
2.2.5 | 综合评分 | 投标人综合评分=评标价得分+信用评价等级得分 | ||||||||||
2.2.6 | 不平衡报价评审及认定 |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3.2.9项的规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认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仅允许中1个标段。保留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取舍原则如下:①当某标段中标候选人仅有1家时,则首先保留其在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②投标人在2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按投标人“授予合同声明”中自行填报的优先授予标段确定具体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③投标人取得某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2、各中标候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原则对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工程子目单价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须与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前的投标报价保持不变(须与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一致); (2)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固定价格子目除外)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130%、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70%; (3)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计算: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项(2)目; (4)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本项目房建工程和机电工程在不平衡单价计算时不予考虑。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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