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常规设备维保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常规设备维保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拟就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常规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常规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57万元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常规设备维保服务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依法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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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论证意见: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目前有多台蔡司常规设备,分布于总院和眼科医院门诊检查室,激光室,手术室等,用于眼科方面的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等,目前患者数量巨大。

由于这些设备为蔡司公司原厂生产,需要专业的定期维护保养,激光能量校准,维修中所需零件为专用零件,非通用零件。售后服务工程师需要到德国原厂培训,经过德国蔡司的考核,达到考核标准才能够具备维修资质,同时维修需要更换使用的配件也需要德国原厂提供。该批设备的授权维修商为沈阳康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是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7-1号(6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

② 论证人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刘明开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主任技师

李晶

大连液压件厂

高工

林均明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剂科

主任药师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康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7-1号(6门)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5/14至2019/5/21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林

电 话:****-********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40号

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方、奚旺

电话:****-********

传真:****-********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81号星海商城6号楼803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维保 眼科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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