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以自行采购方式对“试剂耗材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14.586万元
3.用途:业务开展。
4.数量:一批。
5.简要技术要求:试剂耗材专用材料等。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86万元(包括产品的供应、进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含税全包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三、商务要求:
1.投标人负责产品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房间号),运输及搬运过程中发生的产品破损或丢失的,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所提供的标准品与试剂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进口产品除外,但必需有一年半以上的有效期),所有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产品(包括配件),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并提供产品的附件、说明书和技术咨询,并保证能获得原厂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相关承诺等)。负责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4.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或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5.验收:交货时产品须运到指定地点后,经检验(测)合格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验收。
四、项目公示时间、网点:
1.项目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8日。
2.项目公示网站:开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长沙良园路60号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3.开标时间:2019年5月13日。
4.开标地点:开平市长沙良园路60号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开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地址:开平市长沙良园路60号
联系人:李惠华联系电话:0750-2213067传真:0750-2213067
邮箱:kpnjz@21cn.com
七、技术要求见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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