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中新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业集中新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涟城镇工业集中新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涟城镇工业集中新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经进入招标阶段,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涟水县涟城镇海棠路、女贞路、香樟路、银杏路、玉兰路、紫薇路
(2)招标内容:绿化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后审。
四、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以上 (含贰级);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具有中级职称或贰级以上建造师(含贰级)。
(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
(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
(7)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承诺);
(8) 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五、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4 日至2010年11月30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格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施工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是指投标文件中施工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技术部分的要求。
(1)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在www. jszb.com.cn/网上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 。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以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向涟水县招标办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涟水农村合作银行城南支行;单位名称: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帐号:****************006595)。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涟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时,必须携带基本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单位开户行提供)。任何以个人、其他单位、公司分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名义和方式汇入的或交纳现金的均不予承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均返还到原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若投标保证金存在明显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予以拒收。
九、招标单位: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138*****51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59*****500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至2010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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