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泉A地块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琥珀泉A地块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分包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经 办 人: 马海路 联系电话: 176*****777

时间:2019 年月日
招标须知

我公司自2018年6月1日起,在云筑网www.yzw.cn进行线上招标。
分包商必须注册并认证成功后,才能够参加投标。
评标办法,与线下招标相同,进行二轮淘汰制。第一轮,分包商在线上签收招标文件,投标。并下载投标文件和清单,填好后,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汇总后,淘汰一家最高价。第二轮,余下的单位再通过调价进行第二轮报价。同样,分包商必须上传经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二轮汇总后,再淘汰一家最高价。项目部对余下的单位进行清标询标,于将询标的结果上报公司商务管理部。
未上传经分包商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及清单的招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云筑网平台会发短信通知分包商关于招标的信息,请及时查看。
分包商不需要再到开标现场送标,参加开标,更不需要到现场进行二轮报价,招标文件中如有此类条款的描述,请忽略。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
2.2 工程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琥珀泉
2.3 建设单位: 江苏康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约11.58万平方米
2.5 结构类型:框架、框剪结构
6.1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工程等。其中A地块建筑面积8.02万平方米,地上4.31万平方米,地下3.71万平方米;B地块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地上1.94万平方米,地下1.62万平方米。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 。
3.2生活区设置: 齐全。
3.3 生活区设置: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宿舍(按劳务总人数,每间6人计算,超用房间按1000元/月.间计收房租,宿舍采用低压36V照明,空调采用插卡取电,空调使用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空调,如统一安装空调的,每间收取1000元押金,租金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定价,使用过程中采取插卡取电。凡是有私拉乱接、在宿舍做饭,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押金予以没收,同时没收所有违规电器、没收空调。宿舍需再次安装空调的,重新加纳押金(押金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500元)宿舍充电采用充电插座,不另配220V电源。劳务班组管理人员办公室需要220V电源需向项目部进行申请。并缴纳1万元押金。发现有违规使用电器的(除正常办公使用以外的电器)押金予以没收并拆除220V电源。食堂(厨具由劳务分包人自备)、生活区卫生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有标识,生活区由劳务分包人派专人打扫,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按南京市文明工地要求。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从 3 家投标单位中确定 1 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 招标范围: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内的基坑支护工程。
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等要求完成以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折旧、机械保养与维修、机械场内移动费用、场地整平、修临时便道、测量、定位、除基准点以外的放各类线等按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工程承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包人的现场配合情况调整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分包人承诺无条件遵照执行并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4.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4.3.1按发包人与工程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分包作业内容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等级。如投标人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导致工程招标人被业主、监理方责令退场,投标人按己完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并负责员工退场外,投标人承担给工程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另行分包的权利。
4.3.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投标人应按照工程招标人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投标人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投标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或请另一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务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19年4月1 日开工,至 2019年 7 月 1日竣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进度配合现场施工进度进行,以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为前提。
4.5 安全文明施工: 市级文明工地
4.5.1必须符合市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卸料平台的搭拆及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包括部分脚手架的部位调整;包括与塔吊、垂直运输设备安装过程中及幕墙、窗等外装修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护栏及安全网等的日常维护;负责与其它工种的衔接配合工作;材料及周转工具使用后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清理、维修、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退出现场。
4.5.2如工程因投标人的原因未通过市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则工程总造价在原有结算价的基础上下浮20%,作为工程违约金。
4.6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本次招标的工程全部为包工包料工程,投标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4.7 劳务分包劳务经理(专业分包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须持证上岗。一旦中标,劳务经理证应进行分包业绩备案,并按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的要求压证管理(如有要求)。
4.7.1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
(1)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2)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3)安 全 员:  联系方式:
(4)质 检 员: 联系方式:
(5)材 料 员: 联系方式:
(6)劳动及后勤管理员: 联系方式:
以上人员要求持证上岗,与投标文件一起上报。劳务分包人所上报的施工管理班子到位率必须达到100%,劳务分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外出办事应当向承包人请假,未经承包人批准擅自离开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离开一天罚款800元,其他人员每离开一天罚款300元,劳务分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班子处罚:项目经理更换10万元/次;其他人员:5万元/人次。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现上述管理人员不胜任其本职工作, 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更换该管理人员,且劳务分包人必须更换。施工队伍的管理由劳务分包人负全责,并符合南京市公安局和建委对外来施工企业和人员的管理。若劳务分包人所管辖的人员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或破坏承包人其他现场财产的情况,承包人在向劳务分包人进行索赔的同时,有权视情况对劳务分包人进行处罚。
以上劳务队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纳入项目部管理,每天早上需到项目部对口部门报到,由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按时报到,处以200/次罚款。
4.8 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的企业。
用工管理:实际实名制用工管理,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现场工人的身份证、劳动用工合同和出勤表 。
4.9 劳动合同签约率 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操作工人持证率90%。
4.10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在招标单位的监督下发放工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以备查。
4.11 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工资至劳务工人个人银行卡中。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分包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12.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天内予以退还(无息)。
4.12.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文件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中约定有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够,则在签定合同前补足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退还 。
4.12.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5.1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5.2 综合单价包含内容和费用:材料的使用费、运输费、二次及多次搬运费、折旧费、材料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和合理损耗费用以及分包人应获的利润、应纳的税金、管理费、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等引起的各类风险、约定应由分包人负责维护(修)等的费用;还包括了工人工资、保险等;该单价及其合同总金额中,还包括了材料运抵承包人指定点的各类运杂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其材料需要经测试、检验等才能满足本合同对材料的质量、技术和安全标准及其性能、使用要求,该单价及其合同总金额已包括了专家论证、测试、检验、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并取得使用许可等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5.3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本招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中标后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5.4 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时:
(1)如果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某项分部(分项)工程不施工,工程招标人将另外选择其他施工队伍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将双倍从投标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投标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内结束工作(竣工或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招标人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投标人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扣除综合单价中所包含的该项费用外,另向工程招标人支付 结算价款的2% 的违约金,投标人应承担工程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因此遭受的发包人的违约扣款;并按本协议第3条款约定进行结算,没收质量保证金。
(4)如工程因投标人的原因未通过市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则工程总造价在原有结算价的基础上下浮20%,作为工程违约金。
(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全部或拒绝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招标工程内容或完成的内容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投标人应向工程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投标人已完施工结算额的 2%,并承担因委托第三方施工导致工程招标人增加的费用支出。
(6)若因投标人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对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处以每起5万元罚款并承担工程招标人的损失 。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6.1结算审核程序:项目部审核(包括工程部和合约部审核)、招标人公司合约部、公司审计部三级审核,最终以招标人公司审计部审核并确认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价款。
6.2资金支付:详见本招标文件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承包人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分包人原谅承包人,不视为承包人违约。
节点付款中: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质量、配合服务各占综合单价的5%,付款前,综合评定,达标者全额支付,未达标者分项暂扣,达标后再行支付。
分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月结算和支付款的手续,视为分包人无支付要求,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 分包商在投标时,上传经分包商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云筑网;上传的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单、企业业绩资料。
7.1.2 商务报价:
7.1.2.1 投标报价书。
7.1.2.2 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持证上岗情况,项目负责人,包括上岗证书,拟施工工人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拟在现场负责管理的劳务经理业绩资料及其劳务经理证。
7.1.2.3 企业资质资信证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渣土外运证、各省市信用管理手册或类似信用管理手册的资料,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必须具备的施工手续等。
7.1.2.4 投标人业绩情况,即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7.1.3 施工方案(专业分包)
7.2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于云筑网提示的时间开标。
8.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分包商未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的;
2) 或者扫描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委托代表人无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潦草、无法辩认;
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部、合约法务部、成本管理部、科技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全程监督。
第十条 开标、评标、定标
10.1、招标单位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各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安排派人参加。
10.2、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阶段。
10.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
10.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可以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进一步的确认,投标单位须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亦可),该类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2 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的,视放弃处理。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可要求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印章;
10.4 评标和定标
10.4.1评标原则 公开、透明、诚信的原则;
10.4.2采用综合评标法
10.4.2.1 开标后汇总比较总价,公布各家报价排名顺序,淘汰1家最高价;
10.4.2.2本工程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评标时发现投标人的价格与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相差较大时,而投标又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其价格是合理的,则其价格判定为低于成本并淘汰。
10.4.2.3 未淘汰单位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不允许上调价格,且劳务分包的第二轮报价下浮的幅度不能超过一轮报价的20%,专业分包的第二轮报下浮的幅度不能超过一轮报价的30%,否则废标。汇总后,再淘汰1家最高价;
10.4.2.4 淘汰后余下的单位通过打分确定排名,并公布排名顺序及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单位的数量视拟中标单位数量而定;
10.4.2.5 项目部于开标后从得分最高的分包商开始询标,报价低的单位有优先权。5天内将询价结果(附各单位第三轮签字盖章的询价书)上报公司合约法务部,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10.4.2.6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拟中标单位数量+2时,应作为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10.4.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各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第十一条 其它补充
11.1 投标方的投标书及其承诺书等将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招标单位的标准示范合同为准。
11.3 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另外通知及说明原因;
11.4 投标单位可自报能免费提供的优惠条件,将在评标中单独评分;
11.5 如需施工图纸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等,请联系项目合约经理;
姓名:马海路 电话:176*****777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2019 年月日
(封 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 投标函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任务。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_ 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劳务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现场施工分包负责人,派出     (安全员)作为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有效,若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文件
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日期: 年 月 日
三、实物工程量清单
四 辅助资料表

表4.1 项目经理(专业分包)或劳务经理(劳务分包)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
建 设
规 模
开、竣工
日期
结构
类型
层数
及高度
中标价
其它
情况

表4.2 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投标人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
合同额
开、竣工
日 期
结 构
类 型
层 数
及高度
中标价
其 它
情 况

表3. 拟投入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执业资格
1
2
3
4
5
6
6
7

表4. 拟投入的施工人员及进场计划表

序号
工种
人数
进场日期
完工退场日期
持证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6
7
8


表5. 拟投入的机械、机具及进场计划表

序号
机械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进场日期
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五、企业资质资信等级复印件

⒈营业执照
⒉资质证书副本
⒊安全生产许可证
⒋项目经理或劳务经理证
⒌其它相关的资质资信等级证书


六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专业分包)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
一、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
二、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三、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四、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协议编号:CYJSYJY-003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工程
(专业分包)






承包人名称: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商名称:
分包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
签订地点: 江苏·南京
签订时间: 2019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琥珀泉
分包范围: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中的基坑支护工程。
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等要求完成以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折旧、机械保养与维修、机械场内移动费用、场地整平、修临时便道、测量、定位、除基准点以外的放各类线等按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完成基坑支护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现场材料材料倒运。以上施工必须按照市文明要求以及符合国家现行中的各项规定的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一《实物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工程承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分包人承诺无条件遵照执行并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暂定: 2019年4月1日
完工日期: 暂定: 2019年7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90 天,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但绝对工期不得延长。

3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3.1应满足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有关工程质量的约定,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规范。专业分包人交纳拾万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若专业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且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的,承包人将责令其退场,专业分包人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并负责己方员工退场,专业分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专业分包人应按照工程承包人的要求立即拆除并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专业分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或请另一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及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罚款,同时工期不予以顺延。
专业分包人对其质量事故每次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4.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4.2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
4.3专业分包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单价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4.4技术标准和要求;
4.5图纸;
4.6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
4.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及有关部委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标准及规程,同时,还需满足总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约定。现有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执行较严格的标准、规范。

6总包合同
6.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专业分包人查阅。
6.2专业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7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始 2 天前,向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壹套(视为提供专业分包人的承包内容)。

8项目经理
8.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承包项目经理”)为 贺鹏
职责及权限: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行使合同规定或隐含的项目经理的任务和权力,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但无权签订和修改本合同以及本承包项目的所有分供合同和承包合同。
项目授权约定:承包人项目部任何成员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签署项目经济资料的权限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合约经理三方会签才有效,其余人员所签署的任何与经济有关的资料均无效且不具有法律效力。
8.2专业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分包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岗位证书号: ,联系电话: 。
职责及权限:代表专业分包人履行本合同,承担分包项目劳务作业实施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专业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4天。
8.3专业分包人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户行:     ,帐号:     。
工程专业分包人不应以任何理由要求工程承包人向本指定账户以外账户汇款,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工程承包人义务
9.1工程承包人在专业分包人进场前或施工过程中,负责完成下列与专业分包人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并交专业分包人保管使用,平常保养、维护由专业分包人负责:
9.1.1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9.1.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
9.1.2.1现场临时用水:建筑首层承包人设置一个水源接口。建筑施工用水主立管材料由承包人提供专业分包人负责安装,除主立管外其它施工用水管均由专业分包人提供及施工。(根据工程内容填充)
9.1.2.2现场临时用电:承包人在首层提供一个一级配电箱。每五层设置一个二级配电箱,二级电箱及电缆材料由承包人提供,专业分包人负责安装。
9.1.2.3施工道路: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要求;水、电等施工管线,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
9.1.3对专业分包人进行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交底;
9.1.4向专业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并交付专业分包人保护;
9.1.5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专业分包人提供宿舍,招标人根据中标人进场人数提供8人/间的宿舍,每间收取2000元押金。凡是有私拉乱接、在宿舍做饭、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押金予以没收,同时没收所有违规电器、没收空调。宿舍需再次安装空调的,需重新加纳押金(押金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500元)。超用房间按900元/月.间计收房租。用电按每人每月10度计,如超出按招标人实际缴纳的电费单价×超出度数从中标人结算金额中扣除。
食堂(厨具由专业分包人自备)、生活区卫生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有标识,生活区由专业分包人派专人打扫。
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9.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专业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 按时提供图纸、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机具;
9.6 按合同约定,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9.7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8 参与和监督分包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发放,并要求专业分包人提供工人工资发放清单。

10专业分包人义务
10.1 对劳务分包及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10.2 专业分包人负责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每月提供工人的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
10.3 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及发包人、监理方、工程承包人等的管理规定。
10.4专业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交材料或机具的需用总计划。每月月底前 7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材料需用计划,每周五之前提供下周进度计划以及材料需用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按本合同的约定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违约金。
10.5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机具、材料保管和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根据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专业分包人的所属人员违法乱纪、无理取闹、流氓斗殴、上访闹事等均视为专业分包人违约,每发生一次专业分包人承担违约金拾万元。
10.6 按工程承包人要求统一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专业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施工期间,专业分包人负责被施工机械污染的市政道路和施工现场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负责与专业分包人相关的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如因此被政府部门处罚,专业分包人需自行负担该项罚款,如工程承包人已缴纳该项罚款,专业分包人同意由工程承包人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0.7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供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0.8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发生损坏,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9 无条件地接受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无条件接受工程承包人、工程发包人、监理单位对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
10.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专业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0.11专业分包人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清洁同时做到工完场清,直至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10.12专业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专业分包人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成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工程承包人将安排其他劳务队进行施工,并按其他队伍施工的2倍费用从专业分包人的结算款中扣除。
10.13专业分包人必须保证按图施工,若造成钢筋、预留洞及预埋铁件的遗漏,由此而造成的植筋、打凿、修补等一切费用皆由专业分包人承担,此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10.14专业分包人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连续施工(且在场工人不低于平常的80%),如不能保证,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相应工种进行部分部位的施工,由此发生的与劳务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10.15在签订本合同时,向承包人作书面的规范用工承诺,承诺为本合同附件四。

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专业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1.2专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专业分包人还应严格管理好自己的现场施工人员,若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发生劳动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各种费用。
11.3如劳务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起诉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可以配合劳务受伤人员或者有关司法部门先行支付赔偿款;工程承包人因安全事故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遭受的各种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专业分包人同意由工程承包人直接从结算价款中扣除。
11.4关于安全责任的约定以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为准。

12安全防护
12.1专业分包人施工时,首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从事施工作业。一旦发现拟作业的地段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时,首先停止作业,并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要求,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专业分包人自负。
12.2 专业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的文明工地及企业的CI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自行配置。
12.3关于安全防护责任的约定以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为准。

13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后,专业分包人应立即上报工程承包人,同时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相关事项的处理遵照本协议第11条及附件二的约定。

14保险
14.1专业分包人必须为从事施工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具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括(综合)在本合同的综合单价内。
14.2 保险事故发生时,专业分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5合同价款
15.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该总价款是按合同约定的实物量清单分包单价和约定完成的实物量计算的暂定合同总价款,不作为最终结算及工程款支付依据。实际支付专业分包人的阶段计量价款以及最终的工程结算价款,均以专业分包人实际完成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按施工图纸计量的,合格实物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和支付。
15.2 分包实物量清单综合单价或合价中所包括的作业内容、以及包括的费用内容、相应的消耗控制指标等详见《附件一》的具体约定。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工地内材料的一次或多次倒运费用,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计时工、点工等,并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15.3本清单综合单价无论市场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得调整。如果专业分包人提出涨价的要求,则表明专业分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专业分包人无条件退场。且承包人将该专业分包人列入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15.4本合同约定的清单综合单价,除包括附件一所包括的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内容及费用:
15.4.1包括了专业分包人配合工程承包人收集、整理施工资料的费用,以及配合发包人、监理、工程承包人进行验收等发生的费用;
15.4.2包括了专业分包人为配合其他分包单位施工、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以及因现场临时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给专业分包人带来的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抢工期、留孔、补洞等费用支出。
15.4.3包括专业分包人就执行本分包合同的所有人员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的赔(补)偿、医疗费用及由此导致的支付违约金。
15.4.4包括了分包施工内容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保修费用;
15.4.5包括了专业分包人的劳务及管理费用等衍生费用:如所有与专业分包人相关的外部协调工作产生的所有各类费用、专业分包人应缴纳的各类规费、税金(含增值税及各种附加税金等专业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应承担的所有税金)和行政事业性费用等。
15.5工程承包人如委托专业分包人另行施工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在合理范围内,重新申报综合单价,经工程承包人核准,按最后确定的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照现场实际增加的工程量来计算工程价款。对于无法按工程量计算的以点工计算,每工日为10小时,按照工程承包人公司的签证管理规定进行签证。

16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16.1 工程签证单应按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统一表格填写,字迹清楚工整,签证单须有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合约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办人员共同签字且日期齐全,并加盖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章和分包单位章。对签证事由和内容的描述须详尽,必要时应附上图示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事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和工作部位(层次、轴线编号、构件名称等)。
16.2、签证单一事一单,如果发生合同内没有的项目,由专业分包人在项目施工前报送单价,由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签字后报公司合约部进行审核确定单价后,开始施工。
16.2.1签证时效:以点工和台班形式进行签证的必须在发生当日签证,其余形式的签证必须在一周内将本周发生并完成的签证事项进行签证确认。所有签证实行月度封存制度,每月20日前专业分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将当月完成的签证上报承包人,并签字盖章,并由项目部报送公司合约部进行备案。如当月签证没有及时上报,将不予补办,未做备案的签证将不计入结算。
16.3无效签证单:
16.3.1 未备案的签证
16.3.2没有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合约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签名不全及没有注明签证日期的;
16.3.3超过签证时效或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
16.3.4非原件的签证资料;
16.3.5签证内容不实;对签证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工程量;
16.3.6出现合同中没有的单价,未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补贴费用签证(质量奖、工期奖、标化文明奖等)。
16.3.7没有专业分包人现场代表的签字、未盖专业分包人章的签证;
16.3.8签证内容包括在本合同单价范围内;
16.3.9有施工图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证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16.3.10直接用发包人签证代替分包签证或不按公司规定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的签证。

17价款的支付
每月20日由专业分包人将当月完成产值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承包人项目部的相关部门,经承包人审核后,专业分包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作为付款依据。如专业分包人不报送产值报表或审核后不签字,将视为该月无产值,不需要付款。
工程承包人在收到专业分包的发票、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表、按照审核后的产值报表的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及代扣代缴的规费税金后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17.1资金支付比例:
A.底板施工完成,经项目部审核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50%;
B.分包结算经招标人项目部审核完毕后并配合完成总包结算初审工作付至结算总价的70%;
C.整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且经招标人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自竣工之日起2年内付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里的确认的竣工日期为准)。
17.2每次专业分包人在收取工程价款时,应向承包人提供专业分包人公司的正式有效发票或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应付款金额的足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票)。如不能提供,工程承包人有权拒付该次工程款。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被确认为无效发票或假发票,则应承担票面金额5%的违约金并继续开具有效发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本合同中约定的分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款〈损失〉、工程承包人代为支付的费用等),工程承包人可在阶段付款中、最终决算时、付清剩余工程款直接扣除。如果前述费用经过以上阶段仍未得到完全支付,工程承包人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17.3如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承包人不能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专业分包人自行垫付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时间,专业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工期顺延、支付利息及任何补偿。
17.4专业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25条约定处理。
17.5工程承包人必须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专业分包人在8.3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发票。工程承包人不会将合同价款支付给该收款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不会以现金支付合同价款,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专业分包人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收到合同价款后产生的分配问题由专业分包人自行解决。

18材料及机具供应
18.1承包人提供材料及机具:详见附件一;
除以上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机具外,其它所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用所有的材料或机具设备、三级电箱和电线、施工照明设备灯具和电线、楼层接驳点外水管等,以及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均由专业分包人提供,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专业分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或机具,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的资料报送工程承包人备案。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分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机具的质量负责,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所造成的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专业分包人的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18.2专业分包人应提前一周向工程承包人报送下周物资需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确认后,工程承包人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专业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经验收后出现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由专业分包人负责。
18.3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机具要及时运抵工地现场,进场后,由双方主管人员共同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专业分包人对所接收的材料和机具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如专业分包人的主管人员不按时到场或到场后拒绝验收的,则以工程承包人物资部的签收数量为准,经工程承包人物资部经理签字后视为分包人接收,分包人需赔偿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8.4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机具,由承包人负责运至约定的地点,材料或机具的装卸,由专业分包人负责。专业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自行采购的材料或机具,由专业分包人自行负责运输和装卸。材料或机具的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和场地内的二次倒运)由专业分包人负责。
18.5施工现场内由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机具为工程承包人所有,专业分包人应保证将材料或机具用于本工程,不得私自挪作他用,否则视为违约,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采购价2倍的违约金。专业分包人应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若专业分包人的人员实施或者串通第三人实施偷盗行为的,工程承包人按被盗额的10倍向专业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18.6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增加的材料用量,由专业分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提供的机具,专业分包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承包人,若有遗失或损坏,专业分包人应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施工中专业分包人有材料浪费的现象,由专业分包人承担所浪费材料市场价150%的违约金。
18.7专业分包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退还给工程承包人,并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周转材料其回收率不得低于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回收率。因专业分包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或低于回收率的,不足部分由专业分包人负责按此类周转机具/材料的原值的150%赔偿,在应付专业分包人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
18.8专业分包人不能在工程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拆除钢管和模板等周转摊销材料,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工程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租赁费、工期等损失。
18.9 由专业分包人自携或采购供应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及生活用具,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环保、卫生、工地文明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上述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19施工变更
19.1施工过程中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的,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专业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9.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专业分包人损失,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无论实际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均不给予调整,且工期不予顺延。
19.3专业分包人不得直接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处直接接收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专业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19.4 施工中专业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专业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所有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施工验收
20.1专业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专业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及时进行验收,并给验收合格的劳务施工内容出具《完工验收证明》。当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专业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专业分包人应负责无偿整改或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0.2专业分包人所施工项目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由于专业分包人施工原因造成其它专业或下道工序施工困难或超过规范等需要重新整改并增加费用时,专业分包人负责维修整改,当委托第三方维修整改时,专业分包人承担第三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的150%。

21施工配合
21.1专业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专业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专业分包人配合时,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1.2专业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专业分包人工作或确保专业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2费用结算和最终支付
22.1 结算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一览表。
22.2结算时间及要求:
分包人在合同内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上报工程承包人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四份,包含一份工程量计算底稿、签证原件、结算汇总表),经项目部初审后报公司进行复审,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后,并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如果该分包商在施工完毕后一个月内不上报结算资料,项目部按照劳务分包商每月报量和项目审核后工程量汇总作为结算资料,分包商视同认可。分包人在接到公司二审二核完毕的电话通知后必须在半个月内到公司进行审核认定,如果接到电话通知后,超过半个月未到公司审核认定,视同认可工程承包人公司审核的结算额度。
22.3发生设计变更,以工程承包人书面签认的变更单作为结算依据。
22.4专业分包人作为结算的现场资料(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等所有合同内容)必须由工程承包人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合约经理、经办人四人共同签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22.5若专业分包人的分包结算送审额高于经工程承包人最终确认的分包结算额的,以经工程承包人最终确认的分包结算额为基数,高出百分之二以上者,按其高出值的10%作为专业分包人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应付分包人劳务报酬中直接扣除。
23违约责任
23.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
23.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专业分包人违约,专业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3.2.1专业分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结束工作(竣工或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壹万 元的违约金。
专业分包人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除没收质量保证外专业分包人另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合同价的5%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3.2.2因专业分包人原因,本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专业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合同价的2% 的违约金,并承担工程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3.2.3因专业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法全部或拒绝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分包内容或完成的内容达不到合约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专业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专业分包人结算额的 5%,并承担因委托第三方施工导致的工程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支出。
23.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3.5违反10.11条款,每次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4、索赔
24.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专业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如由于专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工程承包人涉及到劳务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工程承包人可在按本合同约定从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劳务报酬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价款。
24.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专业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付给专业分包人。
24.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提供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的证据。

25争议
25.1工程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及其成果:
25.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5.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25.2.3司法或者行政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26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专业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组织自有职工施工或解除该合同,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27不可抗力
与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相同。

2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与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相同。

29合同解除
29.1 如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在专业分包人完全履行相关配合工作和所有的通知等义务的前提下,专业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也未达成相关协议的,专业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9.2 在专业分包人没有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或解除,工程承包人应通知专业分包人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专业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专业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29.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9.4 当专业分包人的合同履约,出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有可能导致工程承包人的承包合同违约时,在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发出要求整改通知的7日后,专业分包人未能按工程承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要求整改或其整改达不到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可以向专业分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9.5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专业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机具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专业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30合同终止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专业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结清劳务报酬价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3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陆 份,工程承包人 伍 份,专业分包人 壹 份。

32补充条款
32.1 专业分包人中标后7天内签订合同。
32.3如遇业主、政府部门、承包人上级机关及其他相关考察、检查,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进行现场整理及清洁工作,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2.4专业分包人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为其办理暂住证和体检卡。并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协助工程承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要的各类手续。如未履行前述义务,专业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
32.5专业分包人必须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发放标准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2.6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承包人监督专业分包人发至每个工人,非特殊情况,不准带班工长和班组长代领劳务工人工资。
32.7专业分包人不得出现因工人工资发放不到位引发的上访、聚众闹事事件。如出现类似问题,则由专业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并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32.8因专业分包人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或管理素质差,给工程进度或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专业分包人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因此而遭受的各种经济损失在工程款结算时直接扣除。
32.9本合同工程非经工程承包人书面同意专业分包人不得将分包本工程整体或其中部分再行分包或转包。
32.10专业分包人应在现场派驻完全能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更换工程承包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一旦提出,专业分包人应在7日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报胜任的人员上岗。
32.11工程承包人委托专业分包人完成的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零星工程,凭工程承包人签认的签证单、质量验收合格单进行结算。
32.12专业分包人必须遵守工程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护好周围建筑和设施。施工中不得损坏地下各种电缆及场内运输道路,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及责任。
32.13施工中发生的扰民及其他投诉,专业分包人应负责处理相关的外部协调工作业,如专业发包人不积极处理,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拾万元,并承担工程承包人因处理上述问题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32.14施工现场禁止有扬尘,专业分包人要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报工程承包人审定。
32.15专业分包人要防止或减轻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2.16专业分包人须配合工程承包人协调现场施工范围内的环保、城管等上级部门的关系。如发包人不配合,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拾万元,并承担工程承包人因处理上述问题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32.17专业分包人的投标书、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与本合同发生冲突者,以本合同为准。
32.18退场要求:中间因工程量减少专业分包人部分人员退场需得到工程承包人批准,工程结束后专业分包人接到工程承包人指令后,除结算人员、财务人员、负责人外其他施工人员无条件在5日内退场。
32.19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与总包合同相同。
32.20专业分包人要确保工完场清,随时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周转料具及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出场,若专业分包人不及时清理,工程承包人有权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不经专业分包人签认而从专业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按发生额的双倍扣除,专业分包人给予认可。
32.21脚手架施工过程中,自行配置塔吊指挥人员。
32.22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分包方人员不遵守需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32.23分包方应保障总包方免于承担因分包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总包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3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南京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法人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法人公司分支机构印章的必须有签约人和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
合同附件二:《承分包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三:《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款条例》
合同附件四:《劳务分包单位规范用工承诺书》
合同附件五:《关于合同内容的承诺书》
合同附件六:《工程质量专项管理协议书》
合同附件七:《合同授权委托书》

工程承包人:(公章)工程专业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项目经理: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日期:
附件一 康缘琥珀泉项目基坑支护工程量清单
序号
分部分项名称
项目特征
工作内容
数量(暂定)
单位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增值税10%(元)
含增值税合价(元)
含增值税合计(元)
计算规则
甲供设备及材料
备注
1
人工配合机械钉毛竹
1.土钉直径:综合各类直径; 2.毛竹长度≥4m; 3.砂浆等级M2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机械设备进出场,场地处理,定位,钻孔;2.土钉制作、安装、上锚栓、张拉、检测;3.调制砂浆、注浆、养护
43944.48
m
0
按实际施工以延长米计算

2
双轴深搅桩(套打桩)
1.地层情况 根据勘探报告自行考虑;2.不含空桩长度、桩长具体详见图纸,有效桩长进入不透水层>1.5m;3.桩截面直径700mm;4.注浆类型、方法 双轴深搅桩;5.水泥强度等级 42.5水泥渗入量8%;6.泥浆放置指定泥浆池中,报价不考虑外运。
包括但不限于: 桩基机械就位前场地平整,桩基测量定位放线,水泥浆制作、高压旋喷注浆成桩、养护,渣土及泥浆堆置工作,成型后空钻部分土方回填压实,制作试块及桩基检测试验配合,以及包括所有材料场内运输,和14江苏省定额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492.1
m3
0
0
按实际施工投影面积乘以有效桩长以立方米计量,重叠部位不得重复计算,扣除群桩搭接,水泥超灌超出图纸与总工技术要求允许范围,由此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此单价为四搅二喷价格,若实际施工二搅一喷此单价下调15元/m3
3
双轴深搅桩(止水桩)
1.地层情况 根据勘探报告自行考虑;2.不含空桩长度、桩长具体详见图纸,有效桩长进入不透水层>1.5m;3.桩截面直径700mm;4.注浆类型、方法 双轴深搅桩;5.水泥强度等级 42.5水泥渗入量12%;6.泥浆放置指定泥浆池中,报价不考虑外运。
包括但不限于: 桩基机械就位前场地平整,桩基测量定位放线,水泥浆制作、高压旋喷注浆成桩、养护,渣土及泥浆堆置工作,成型后空钻部分土方回填压实,制作试块及桩基检测试验配合,以及包括所有材料场内运输,和14江苏省定额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7485.74
m3
0
按实际施工投影面积乘以有效桩长以立方米计量,重叠部位不得重复计算,扣除群桩搭接,水泥超灌超出图纸与总工技术要求允许范围,由此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此单价为四搅二喷价格,若实际施工二搅一喷此单价下调15元/m3
4
双轴深搅桩(暗墩)
1.地层情况 根据勘探报告自行考虑;2.不含空桩长度、桩长具体详见图纸,有效桩长进入不透水层>1.5m;3.桩截面直径700mm;4.注浆类型、方法 双轴深搅桩;5.水泥强度等级 42.5水泥渗入量15%;6.泥浆放置指定泥浆池中,报价不考虑外运。
包括但不限于: 桩基机械就位前场地平整,桩基测量定位放线,水泥浆制作、高压旋喷注浆成桩、养护,渣土及泥浆堆置工作,成型后空钻部分土方回填压实,制作试块及桩基检测试验配合,以及包括所有材料场内运输,和14江苏省定额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5200
m3
0
按实际施工投影面积乘以有效桩长以立方米计量,重叠部位不得重复计算,扣除群桩搭接,水泥超灌超出图纸与总工技术要求允许范围,由此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此单价为四搅二喷价格,若实际施工二搅一喷此单价下调15元/m3
5
深搅桩内插型钢
1.杆体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型钢HW200*200*8*12;2.钉入:深搅桩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机械设备进出场,场地处理,定位,钻孔;2.钢筋制作、安装、检测;等一切为了完成此项工作所作的所有工作。
60
t
0
0
按实际施工以吨位计算

6
高压旋喷锚索φ12.7
1.高压旋喷锚索长度:综合各种长度
2.锚杆材料品种、规格:2φ12.7钢绞线长度>12-16M
3.锚固方法、浆液种类:水泥压浆、水灰比0.7,普硅42.5水泥
4.孔径:综合各种孔径、各类钻机
5.充盈系数:综合考虑
6.扩大头直径不小于500mm 长度不小于5000mm
7.其他未考虑的高压旋喷锚索事项综合考虑。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械设备进出场,场地处理,定位,钻孔,含锚杆支座为支护桩的钻孔;
2、锚杆及塑料软管制作、安装、张拉、自由段套管安装、上锚具、锚栓、张拉、检测、监测
3、调制砂浆、注浆、养护
4、综合考虑为完成本项工作综合考虑入内。5、所有分包人提供材料,进场时必须有正规的检验合格证书,若没有造成退场,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6、施工完后必须配合现场检测单位检测,若检测不合格造成的二次检测,所有检测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857
m
0
0
按实际施工以长度以米计入

若业主核价低于此单价,按业主核价下浮20%为最终结算价格
7
零星点工
以工时计算。1、综合各类工种;
2、综合考虑节假日及夜间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费、利润、规费、各类保险、人工工资、劳动保护等完成本工作一切费用。
100
工日
150
15000
按工日计量

8
合计

15000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说明:
一、以上价款还包括:
1、还包括地表及地表以下的障碍物清除费用。
2、专业分包人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工地内材料的一次或多次倒运费用,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计时工、点工等,并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3、本清单综合单价无论市场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得调整。如果专业分包人提出涨价的要求,则表明专业分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专业分包人无条件退场。且承包人将该专业分包人列入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4、专业分包人承担野蛮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及民扰造成专业分包人自己、承包人、其他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确保承包人免负由专业分包人引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5、上述工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规范验收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所给工程量均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按实计量。
7、本计价表是在专业分包人完全了解了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且对专业分包单价构成影响的设计高度、结构类型、工程性质、背景、现场环境、工作空间、通道、承包人的机具设备配置等一切情况完全清楚的情况下确定的。
二、本表中的综合单价包括内容:
1、本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10%)等直至完成施工图所有全部费用。分包人结合市场行情,按本企业自身实力确定,包括劳务、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与机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发生类似变化不作任何调整。
2、本综合单价包含本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场地倒运、施工现场与室内、建筑垃圾清理、保持施工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区生活垃圾清理、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及降效费、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费、配合业主和工程承包人工作所作的工序调整等。
3、施工期间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如场内所有物资的装卸、回库人工装、卸、码垛费、场内运输及验收、试验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成品保护用工等,均视为包含在所报单价内,现场不再签署其任何零星用工。
4、综合单价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人员进出场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5、综合单价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所有预留洞的封堵、修补(含专业分包)、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专业分包的配合费用。
6、综合单价包含分包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
7、综合单价中包含临时设施的维护费用,如有损坏按市场价格赔偿。
8、分包合同备案时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9、包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施工措施、规范和定额中已考虑的所有施工工序、施工内容。
10、本工程劳保统筹基金由承包人代缴,分包不计取此类费用。
11、本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分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有开办费用(本条所列其他单列费用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应定额子目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中、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费、劳保用品费用、现场经费(含测量费、配合承包人试验取样的费用、现场范围内的清理、现场安全保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冬雨季养护施工所需增加的养护、覆盖及排水措施等)、分包人的综合管理费、利润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等。
12、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根据承包人要求达到文明工地的费用。
13、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分包人按照成建制的项目管理配备的项目所需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劳动报酬、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奖金,劳动保护、医疗、交通、保险、务工管理、办公设施、办公费用等。
14、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分包人对使用机械、设备、仪器的管理费用:保证所有机械、设备、仪器均处于良好状态以利于施工。
15、专业分包人在办理分包报酬结算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等额正式发票,税金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16、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外为完成本工程主体结构分包人所必须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和购买的辅助材料。
三、本表清单单价包括的施工范围及内容:
1、机械进退场费、机械折旧、机械保养与维修、机械场内移动费用、场地整平、修临时便道、测量、定位、除基准点以外的放各类线等按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以上施工必须按照市文明要求以及符合国家现行中的各项规定的技术标准。
2、辅助用工:
①生产区各种场地硬化;道路铺设;场地清理;进出车辆冲洗;
②承包人工作区域内各项文明施工包括配合承包人的各项检查工作,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到场内集中堆放点;
③各项操作棚的维护、搭拆(如有);
④配合各种检测检验的各项工作,包括各种试件试块制安,同条件试块楼层制安;
⑤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汽车吊、客货电梯等用工配合;
⑥各项材料的装卸费用、二次倒运,各项材料清理、归整,以服务于承包人的调度使用;
3、 其它:专业分包人未及时按承包人要求施工,承包人有权另行安排施工,相应单价按专业分包人合同单价双倍计算扣除。针对辅助用工专业分包人未能按照承包人要求及时施工,承包人有权另行安排施工,相应单价按采用点工单价双倍及吊车、挖机台班计取
特别强调,针对上述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专业分包人务必研读。对专业分包人未能及时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扣除的工作量在当月计量,并在结算中扣除。



附件二
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和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员工安全和安全生产。
2、甲方的权责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乙方参与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同时监督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要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8)编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支付违约金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10)有权让乙方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1)有权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以及要求乙方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
(12)按照约定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3)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4)配合建设单位指定的第三方安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监督乙方对监测结果中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3、乙方的权责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
(2)建立劳务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负责编制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报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5)乙方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建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调出和调进人员应事先向甲方通报。
(6)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有编号的合格安全帽,并填报发放记录。
(7)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交底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并要签名,安全技术交底一式三份,施工、技术、安全三个部门存一份。
(8)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9)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
(10)按应急救援预案及甲方要求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11)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2)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3)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等大型设施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搭拆前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范围、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4)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义务。一旦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保护措施和责任。
(1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设置灭火器和消防工具、安排看火人员。
(17)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
(18)不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不男女混住,由电工统一在宿舍内布线和安装插座,非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9)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每半年检查一次身体,做好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20)要指定安全巡视员(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新入场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对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甲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甲方和乙方组织相关人员,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验收。
事故发生后,乙方要积极主动调动一切资源,做好善后接待和服务工作,并负责商谈赔偿等事宜。
甲方因安全事故所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所遭受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双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三、其他
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违约金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到甲方财务取款。
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本协议适用范围:(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边3米以内;(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退场的第3天止。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杨翔
安全员:1.     2.     3.     4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1.     2.     3.     4.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款条例
序号
工作内容
个人违章罚款(元/处.次)
单位罚款
(元/处.次)
1
高空作业
1.1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
100
500
1.2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100
500
1.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套
100
500
1.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
100
500
1.5
高空电气焊未对下部采取分隔等安全防护措施
200
2000
1.6
高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没人看护
100
500
2
用电
2.1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
1000
2.2
不符合“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规定
-
1000
2.3
电气设备不按规定
-
1000
2.4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
-
1000
2.5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
-
1000
3
设备
3.1
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
1000
3.2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
-
1000
3.3
使用未通过安全验收的电机设备
200
1000
3.4
特殊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100
1000
4
危险处理
4.1
“四口”、“临边”未按规定保护
-
1000
4.2
移动工作平台无斜撑等保护措施
50
500
4.3
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50
500
4.4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化学物品未隔离存放
-
1000
4.5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警告标志
-
1000
4.6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
-
1000
5
防火、照明
5.1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
-
1000
5.2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
-
1000
5.3
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用明火手续
50
500
5.4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
100
1000
5.5
在禁烟区吸烟
50
500
5.6
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200
2000
5.7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
-
1000
5.8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
50
500
6
其他
6.1
道路未及时清理
1000
6.2
沉淀池未及时清理
1000
6.3
材料乱堆乱放
1000
6.4
未经监理验收签证即进行下一步施工
5000
6.5
严重施工质量缺陷(除常规处理外)
2000
6.6
打架斗殴
500
5000
6.7
生活区(宿舍、厕所、食堂)卫生差
2000
6.8
损坏临时大门、围墙、宿舍设施能临设
100
500
6.9
脚手架搭设明显存在安全隐患
2000
6.10
无保护的高空抛物
200
3000
6.11
特殊工种未佩戴上岗证、领班以上人员无相关资质
500/人次
6.12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包人或监理、承包人口头或书面下达的指令
2000
6.13
试压用水未组织排水
1000
6.14
承包人质量、文明、安全或环境保护整改指令48小时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要去的
5000元
6.15
遭受规划、环保、建设、城管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批评或处罚的
5000元


承包人:分包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分包和使用建筑劳务工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资质资信不合格队伍,如有违背,接受政府和发包方的双重处罚。
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签约后7日内,由承包人主动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在备案后3日内将备案后的相关资料送达发包方劳务管理部门验收,否则每延误一天接受处罚200元。
三、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严格按实名制考核管理。所有人员在进场当日,向发包方项目部提供一份花名册(按发包方提供式样)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发包方指定负责人的监督下,由我公司法人(或委托)代表与进场的每个员工签订合同书(按甲方指定式样,并在第三方公正),否则每缺签一人接受500元-2000元的处罚。经二次抽查,签订率在95%以下者,自愿退场。
四、保证进场人员劳动合同签约率 100%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证率不低于70%,特殊工种计征率达100%,操作工人持证率 90% 。检查后如发现不足,则按应达标额的差额数,每少一证支付违约金500元,限期仍不达标者,视为违约,同意责令退场。
五、现场配备 同志(手机:)为劳务管理员,在发包方劳务管理员的指导下,负责对现场人员进场、退场、考勤和工资发放造册等动态管理。
六、按发包方要求,进场人员达50人以上的,保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有证),达100人以上时,再设一名专职质量监督员,以上不足时设兼职人员。
◇项目安全员: 电话:○兼职安全员: 电话:
◇专职质量监督员:电话: ○兼职质量监督员: 电话:
七、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如出现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克扣额的50-100%缴纳违约金;企业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八、企业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农民工学校培训。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
联系电话:承诺日期:
附件五
关于合同内容的承诺书

我公司承接的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我公司承诺严格服从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的 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的管理,遵守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司特做以下承诺:
1、我司经考察现场、研究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据此进行投标报价并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和保修。
2、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项目项目部的施工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并且不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影响工程承包人和业主正常工作、上访、中止或停止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子目的施工。否则,我司无条件退场,且工程承包人有权以已支付工程款额度作为结算金额。
3、我司承诺严格按照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项目部的要求,无条件配合有关安装、专业分包等单位的施工作业,并且无条件给予配合。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其他队伍施工所需2倍费用从我司工程款进行扣除。
4、我司承诺,严格按照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项目部的要求,无条件负责安装、专业分包等单位所要求的开孔、开槽与后期恢复,以及安装、专业分包等单位施工完毕后所遗留的洞口封堵、封闭等所有工作,并且不以任何理由不予施工。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并按照其他队伍施工所需2倍费用从我司工程款进行扣除。
5、我司承诺,因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可能未包含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子目,工程承包人有权指定我司施工本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新增工程子目,我司将按照工程承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并且按市场合理低价予以计价。
6、我司承诺所有我司需购买的材料、机械及手头工具,均以我司的名义购买,并完全支付款项,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及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司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
7、我司承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劳务用工工资均由我司及时支付,任何劳务纠纷及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司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如果由此给工程承包人带来损失,我司同意全部从我司工程款中扣除。
8、 我司承诺本工程的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及工作量发生任何变化均不调整。如我司提出调价款的要求将视为我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无条件退场,并同意以退场前所完成工程量的80%的价款结算。
9、我司承诺每月上报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本月的产值报表,并配合项目部审核,如不上报或不配合审核将视为本月无产值,且在结算时该月的产值以零计算。
10、 我司承诺每月23日前上报该月签证,并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月度封存,如当月签证未及时上报,将自动放弃该部分签证费用。
11、 如我公司完工后一个月内不及时上报结算将同意工程承包人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项目部的结算为最终结算值。
12、我司承诺如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均由我司承担。
13、我司承诺由于我司施工质量未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我司在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项目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如不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并按照其他队伍施工所需2倍费用从我司工程款进行扣除。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

联系电话:承诺日期:


附件六
工程质量专项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发包人(乙方):
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质量过程管控,进一步促进分包单位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效果上的有效落实,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8)
涉及分包工程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总包项目部根据实际填写)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总包项目部根据实际填写)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分包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第三条:质量管理:
3.1 项目负责人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甲方委派 刘亚新 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为质量检查员(身份证号: ),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为质量检查员(身份证号: ),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甲方技术质量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4.1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4.2 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创优策划、验收程序等,并进行现场指导。
4.3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等。
4.4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操作,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5 经甲方质检员口头要求、或下发整改通知单后,未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按照项目部所制订的《工程项目质量奖罚管理规定》进行质量罚款,对质量管理较好的项目根据质量评比情况进行奖励,质量奖罚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质量奖罚单。对于甲方出具的罚款通知单,以罚款通知单下发之日为生效之日。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自检的工程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5.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5.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现行有效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目标。
5.3 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并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报甲方确认备案。乙方备案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在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5.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样板引路”制度进行施工,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要先做好样板,经甲方项目部、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未经验收批准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无样板验收而擅自施工的分项工程,将不计入乙方工程量。
5.5 乙方班组进入现场施工前,乙方班组长必须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乙方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自行组织对专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交底。内容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甲方项目部技术质量要求,交底材料和内容应签字并交甲方项目部备案。
5.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政府、建设、监理、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5.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专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5.8 工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等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乙方质检员、乙方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监理确认后签字。当过程验收检验不合格时,甲方质检员行使否决权,检验验收不予通过。乙方要服从甲方质检员的意见组织返修,直至合格后,重新组织检验验收。
5.9 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责令其拆除并无条件重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5.10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专题会议,接受甲方的质量罚款,并对质量问题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5.12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缺陷,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5.13 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5.14 乙方符合甲方《工程项目质量奖罚管理规定》奖励条款的,有权获得奖励。
5.15 对于甲方不按协议或规范要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5.16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严禁材料、设备未经验收而进场使用。
第六条:违反规定的处罚细则
6.1 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次处罚2000元。
6.2 不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或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施工的,处罚1000元/次。
6.3 违反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要求野蛮施工,处罚1000元/次。
6.4 分项工程(工序)未经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罚1000元/次。
6.5 未落实“三检”验收制度,处罚500元/次,未经自检合格报验的,处罚500元/次。
6.6 分包材料进场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报验,未按程序报验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罚款1000~5000元/次。
6.7 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处罚500元,每一增加一次累加处罚500元。
6.8 未经同意擅自修补,隐瞒施工质量问题,处罚1000~2000元/处。
6.9 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修复,处罚1000元/次。
6.10 不服从甲方及上级单位质量管理和要求,处罚2000元/次。
6.11 未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验收和检查,处罚500元/次。
6.12 对质量整改通知单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及书面回复(回复附整改后照片),如不按要求整改或不落实整改,处罚500~2000元/次。
6.13 连续两次出现同种质量问题,每增加一次罚款金额增加500~1000元(以甲方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中存在的问题为准)。
6.14 未按规定配备质检员,处罚5000元。
6.15 施工样板未经确认而大面积施工或未按照要求进行样板施工的,处罚2000元。
6.16 未按规定对施工成品采取保护措施,根据损坏程度赔偿,并处罚500~1000元/处。
6.17 甲方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如发现班组反应缓慢或者不落实整改,每次处罚500~3000元。
6.18 因不良行为和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如信用扣分、黄红牌、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项处罚10000元以上。
注:上述罚款行为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罚款视为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也可在最终结算后在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质量奖罚部分,项目部根据以上内容及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公 章: 公 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签订时间: 年月 日










附件七
授权委托书
(合同签订及履约阶段)
本人 (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负责 No.2014G32、No.2014G33地块开发项目A、B地块土建安装项目总承包工程工程中的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分包招议标采用),代理人在施工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分包结算资料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并视为我司所为。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代理人施工工程履约结束。
签发日期:年月 日

附件: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坑支护 地块 琥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