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综合楼空调通风分系统1-3层空调主机等改造招标公告
生产综合楼空调通风分系统1-3层空调主机等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大建招E[2019] 128号
1、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庆元县供电公司的建设项目:国网浙江庆元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空调通风分系统1-3层空调主机等改造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
2、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
(2)质量要求: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工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具体时间投标人应服从业主安排;
(4)工程招标控制价:950000元人民币。
4、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空调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吊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服务。
5、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招标设备生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的代理商;
(2)在浙江省内设有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网点;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认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5月14日起,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8、相关款项及缴纳
投标保证金15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9、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04日下午09时30分。
1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二)(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11、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 》规定,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庆元县供电公司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01号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 叶凡 联系人:朱海军 陈龙娇
电话:0578-*******电话:****-******* *******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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