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办证系统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台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办证系统建设”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2.询价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办证系统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G
*******采 购 人:台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891,1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台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办证系统建设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应服务,具体包括打印机和电脑。(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交货地点: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楼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护维修服务;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未被台安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
(7)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②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见附件)
4.资格审查:参与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5.询价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日13:30,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11款。
6.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5月17日13:00-13:30
7.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13:30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8.本邀请书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9.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代理机构名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郝子萱赵 凤
电 话:
****-*******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