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通平台租用服务招标公告
移动警务通平台租用服务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公安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平台租用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缙云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平台租用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1 | ******* | 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一、缙云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平台租用服务项目,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平台安全及稳定运营,内部安全防范体系等,以最大限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防攻击性、防抵赖性、保密性等特殊规范要求。 二、实现该警务通系统的平台为移动公司提供服务,目前使用的警务通系统是在该平台中实现。通信数据网及警务通终端均采用移动公司提供的服务,若另起炉灶,势必造成重复投资,增加建设成本。对原数据终端服务的延续性、保密性和实际使用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省市公安网均采用中国移动通信数据网,为实现与上级警务通平台应用同步,为此该服务具有唯一性。同时对潜在供应商无歧视性。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路48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杭生 | 经济类 | 丽水市税务局 |
蒋忠 | 经济类 | 缙云县审批中心 |
蔡顺 | 电子类 | 缙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论证专家小组分析和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为原有“警务通平台系统”的应用服务。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章31条第一款的相关要求,符合服务和产品的特殊性,论证小组建议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海燕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号缙云县公安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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