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接待办公室汽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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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接待办公室汽车租赁
一、项目内容、分包情况
分包名称服务类
技术参数一、车型为一汽柯斯达2台,具体要求如下:
1.车辆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新车,手续齐全。
2.车辆行驶证标注为19座以下车型(含19座)。
3.车室内有装潢车膜,配有办公桌、冰柜、电脑。
4.车辆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况良好。
二、车型为丰田海狮2台,具体要求如下:
1.车辆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新车,手续齐全。
2.车辆为13座以下车型(含13座)。
3.车辆室内有装潢车膜,配有办公桌、冰柜。
4.车辆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况良好。
采购要求1、乙方负责四台车辆车船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含驾驶员保险、乘客责任险、一百万以上第三者商业责任)、日常保养、ETC费用,其中年度ETC费用五千元以内(含五千元)由乙方负责,五千元以上(不含五千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2、乙方负责车辆,不含司勤人员。
合同条款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将车辆出租于甲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第一条、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甲方的义务
第一条、根据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按照合
付款方式按每季度或每半年付款

二、进场预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17日17:00:00

三、在进场预公告期间如对采购内容存在质疑请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
四、采购单位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接待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赵彩军
联系电话:
注:此预公告信息由采购人自行发布,所发布内容仅为拟采购参数、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现面向供应商征询意见建议,实际采购内容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租赁 办公室 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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