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赤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水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赤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水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举行赤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水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赤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水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指对由贵州水务赤水市有限公司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进行听证;对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行征求意见。同时对以上项目开展风险评估。
二、听证时间
2019年5月23日09:00-12:00
三、听证地点
赤水市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为保障供水行业健康发展,保证居民用水稳定安全;促进水资源节约,进一步减少水资源浪费,通过建立完善居民生活用水制度和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高耗能企业进行水资源使用控制,促进企业进行节水工艺改造,从根本上节约水资源,推进全国节水型城市创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30号)、《省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黔发改价格〔2017〕1950号)等规定,拟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2.30元/m3;阶梯水价比价关系调整为1:1.5:3;将居民阶梯水价以“月”为计量缴费周期改为以“年”为计量缴费周期,重新核定阶梯水量为一级水量为186m3;二级水量为186m3(不含186m3)-267m3(含267m3);267m3以上为第三级用水量;建立阶梯水量动态调整机制。对人口较多的家庭设立“居民个人阶梯水量”保障基本用水;对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保底消费优惠政策。同时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和节水工艺改造。
五、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周佳玟 杨伟兵 江庆贵 缪明华
李祥禄 蔡大友 施长英 晏洪意
李祥贵 匡子燕 岳明军 苟小勤
(二)经营者:刘小玉 袁波
(三)市人大代表: 周盛刚
(四)市政协委员:先除修
(五)政府部门:万祖强 王昌玉 张定琼 冯春梅
王志梅
(六)市消费者协会:简继东
(七)利益相关方:李劲松
(八)环保、节水专家:袁维林 赵渊培
六、听证人
代战兵 曾庆富 钱东平
七、其他事项
社会各界可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22日,对《赤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水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fgj.chishui@163.com。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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