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一中新校区大型文化石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毕节一中新校区大型文化石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毕节一中新校区 (金海湖新区)。
3.项目内容:
(1)天然晚霞红花岗岩石头一块,石头有暗纹,石头偏桔黄色,规格尺寸为:长9米左右,2.4米≤高≦2.6米,0.5米≤厚度≦0.7米,在石头的中间位置刻:“做最好的一中人”。
(2)直径120 厘米左右的鹅卵石4个,每个上面分别刻上:“学”、“思”、“悟”、“行”四个字;直径20厘米小型鹅卵石16个。
(3)包运输、包安装、包临摹刻字(校方提供书法作品)。
(4)工期要求:15个日历日以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2. 具备现成的石头,符合招标人对石材要求的投标人。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11:5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毕节一中新校区行政楼一楼总务主任室。
3.联系人:阮主任,联系电话:
180*****766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毕节一中新校区行政楼412室。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是企业的,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同时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存入毕节一中对公账户,户名:毕节市第一中学
账号:
****************175
开户行:工行毕节市杜鹃支行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一式2份密封),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是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符合性审查)。
2.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符合性审查)。
3.按校方提供的书法作品,将“做最好的一中人” 、“学”、“思”、“悟”、“行”编辑成大小合适的、红色的字,并PS到投标石头实景图上,分别提交投标石头前、后、左、右各1张相片纸打印实景效果彩图作为投标方案,实景效果图背面标注尺寸、价格(符合性审查)。
3.包工、包料、包刻字、包运输、包基座处理等的含税报价书(符合性审查)。
六、开标规定
1.符合性审查:未提供投标文件的,取消投标资格;未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取消投标资格;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开标竞谈无效且终止。
2.投标方案审查:提交的石头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竞谈无效且终止。
3.中标确定方式:本项目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为方案比选环节,评标组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实景效果图综合石头形状、材质、颜色,价格以及与字体的搭配效果等方面进行审查比选排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环节,第二环节为价格谈判环节,评标组价格谈判结果,经集体商议通过后确定中标人。
4.中标结果公示3个日历日无异议后,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定供货安装合同,无故超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不退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
附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是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重要条款。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毕节市第一中学
2017年9月27日
********234A3.pdf" target="_blank">附件:招标公告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